ST东时实控人处罚落地 索赔案诉讼时效仅剩七个月
·2026-05-25 19:10
ST东时(603377)日前发布公告称,公司实控人徐雄收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此前,公司及部分人员已于今年4月30日收到处罚文书。
经查明,ST东时2022年未对其子公司重庆东方时尚土地租赁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少计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导致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分别虚增利润940.29万元和1893.10万元,占公司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0.97%和82.33%。
2024年4月30日,ST东时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主动更正并追溯调整2022年度财务报表。
针对上述事项,北京证监局决定对ST东时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180万元罚款;对徐雄予以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时任总经理闫文辉,时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王红玉予以警告,并分别处以80万元罚款。
根据北京证监局查明的事实,上海古北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表示,在2022年4月30日至2023年12月27日期间买入ST东时股票,并在2023年12月27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报名登记,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该案诉讼时效截止日为2026年12月27日。
值得一提的是,ST东时正处于预重整阶段。根据公司公告,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决定书》,北京一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公司表示,尚未收到法院关于进入重整程序的相关法律文书,后续能否进入正式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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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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