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任子行索赔持续进行 首批案件已判投资者胜诉

ST任子行(300311)证券虚假陈述案仍在持续推进。代理该案的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透露,其团队近期已收到法院对新一批投资者起诉材料的受理通知。公开信息显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5年12月对该案首批案件作出投资者胜诉的一审判决,相关案件的二审程序已于今年5月26日正式开庭审理。

回顾本案,2025年7月18日,ST任子行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2018年起,ST任子行及其全资子公司北京亚鸿作为联合体成员陆续中标的创新项目,均由北京亚鸿负责具体实施。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北京亚鸿安排签订部分没有商业实质的购销合同,用作资金通道。通过前述方式,2020年至2022年上半年,ST任子行虚增营业收入1.12亿元、虚增利润7328.52万元,致使其相关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一审法院判决,刘鹏律师表示,在2021年4月27日至2024年8月10日期间买入ST任子行股票,并在2024年8月10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有机会向公司提起索赔。适格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参与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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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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