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联创索赔案获法院受理 适格投资者仍可依法向公司提起诉讼
·2026-06-03 19:06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透露,ST联创(300343)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迎来新进展,其代理的新一轮投资者索赔案件已向法院递交立案申请,并获法院受理。
回顾本案,ST联创及相关责任人于2025年5月14日收到山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ST联创收购上海鏊投股权的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2016年1月至2018年6月,上海鏊投通过借用体外资金、购买虚假业绩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及利润总额,导致ST联创相关《交易报告书》存在虚假记载。
此外,ST联创于2017年11月将上海鏊投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2017年11月至2019年6月,上海鏊投通过借用体外资金、购买虚假业绩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及利润总额,导致ST联创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鉴于行政处罚已明确违规事实,针对ST联创涉嫌证券虚假陈述的投资者索赔窗口已开启。
刘鹏律师表示,目前判断,在2017年9月29日至2024年9月14日期间买入ST联创股票,并在2024年9月14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有机会向公司提起索赔诉讼。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参与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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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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