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都农牧新一批投资者索赔案收开庭传票 此前法院已认定证券虚假陈述成立

鹏都农牧(现“鹏都5”,原代码002505)投资者索赔案再迎新进展。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透露,其团队新近代理的一批投资者证券索赔案件,已陆续收到长沙中院送达的开庭传票,相关诉讼即将进入庭审环节。

根据公开信息,2025年11月,部分投资者诉鹏都农牧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的示范案件已获一审胜诉判决,法院认定鹏都农牧构成证券虚假陈述,依法支持投资者提出的损失赔偿诉求。该生效判决为后续案件的审理提供了重要参照。

回溯该案,2024年11月20日,鹏都农牧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湖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显示,经查明,2020年至2022年期间,鹏都农牧及其子公司向北京雄特预付购牛款,随后公司控股股东鹏欣集团及其关联方以向北京雄特借款和预收购意向金的方式,非经营性占用鹏都农牧资金累计达10.48亿元。前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行为发生后,鹏都农牧均未依法披露,其相关财报存在重大遗漏。

基于上述违法行为,湖南证监局对鹏都农牧及相关责任方分别予以警告并处以数额不等的罚款。受此处罚影响,受损投资者针对鹏都农牧的证券虚假陈述索赔诉讼由此引发。

结合法院一审判决,刘鹏律师表示:“退市不是上市公司免责的‘挡箭牌’。”目前判断,在2021年4月29日至2024年8月14日(含当日)期间买入鹏都农牧股票,且在2024年8月14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有机会向公司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参与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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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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