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福能索赔案获法院立案 受损投资者仍可向公司提起诉讼

ST福能(300173)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近日传来新进展。据代理该案件的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透露,部分受损投资者的索赔诉讼已获得法院立案受理。

回顾本案,ST福能于2024年12月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历经一年多的调查,2026年2月6日,广东证监局向公司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与此同时,深交所亦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作出公开谴责处分。

具体来看,经查明,2020年6月,ST福能子公司大宇精雕与重庆中光电约定,先由重庆中光电向大宇精雕支付虚假货款,大宇精雕确认虚假应收款,随后大宇精雕再以虚构采购业务、支付预付款的形式,最终将资金转回重庆中光电。大宇精雕通过上述方式少确认应收款的减值损失、虚增预付款,2020年虚增利润3579.85万元,占ST福能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120.18%。2021年,大宇精雕对上述虚增预付款确认减值损失,虚减利润2265.09万元,占ST福能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6.64%。

上述事项,导致公司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据此,广东证监局对公司处以650万元罚款。

随着行政处罚落地,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主张赔偿。刘鹏律师表示,目前判断,在2021年4月14日至2024年12月6日(含当日)期间买入ST福能股票,并在2024年12月6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有机会向公司索赔。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参与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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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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