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英飞财务造假拟被罚 相关受损投资者可索赔
*ST英飞(002528)近日收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此前,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26年1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
经查明,英飞拓(杭州)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系统”)和新普互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普互联”)系英飞拓全资子公司。2019年至2020年,英飞拓系统和新普互联通过虚构项目、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虚增(虚减)财务费用,虚增利润总额。
具体来看,英飞拓系统通过虚构国海建设绿创中心、向塘镇丁坊村安置房建设项目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通过虚构通辽市中医院项目增补设备采购合同、提前确认收入虚增财务数据。新普互联通过提供垫资服务虚构流量采买业务、通过武汉阳光海岸项目未实际实施即确认收入。
上述行为导致*ST英飞2019年、2020年分别虚增营业收入4.92亿元、3.78亿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金额的10.36%、7.21%;虚增利润总额0.84亿元、0.48亿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金额的108.04%、44.72%。*ST英飞披露的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深圳证监局拟对*ST英飞给予警告并处以55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分别处以50万元至160万元不等的罚款。合计罚款金额1530万元。
根据调查结果,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在2020年4月30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ST英飞股票,并在2024年4月29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向公司索赔。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88)报名登记,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同时,因《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指出公司披露的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之规定,公司股票自7月20日开市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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