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虚增营收超8亿元 *ST英飞将面临受损投资者索赔
继发布亏损金额大幅扩大的半年度业绩预告后,*ST英飞(002528)于7月17日披露,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公告显示,深圳证监局查明,*ST英飞全资子公司英飞拓系统、新普互联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虚构项目、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虚增(虚减)财务费用,虚增利润总额。
具体而言,英飞拓系统通过虚构国海建设绿创中心、向塘镇丁坊村安置房建设项目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通过虚构通辽市中医院项目增补设备采购合同、提前确认收入虚增财务数据。新普互联通过提供垫资服务的方式虚构与杭州泰莱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的流量采买业务,在武汉阳光海岸项目未实际实施的情况下确认收入。
两家全资子公司的系列财务造假行为,直接导致*ST英飞2019年、2020年年度财务数据虚假。数据显示,公司2019年、2020年分别虚增营业收入4.92亿元、3.78亿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金额的10.36%、7.21%;分别虚增利润总额8436万元、4813万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金额的108.04%、44.72%。
此次处罚并非监管部门首次指出*ST英飞财务违规问题。早在2023年12月28日,深圳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便指出,*ST英飞2019年至2020年存在部分收入核算与业务基础不匹配、2020年部分应收账款虚假收回的问题,导致相关年度财务报告数据不准确。
*ST英飞在2024年4月29日发布公告称,采用追溯重述法对2019年至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开展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工作。
针对*ST英飞的财务造假及信息披露违规事项,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指出,在2020年4月30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ST英飞股票,并在2024年4月29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有机会向公司索赔。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登记,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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