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华锦数亿资金遭关联方长期占用 适格受损投资者有望索赔

ST新华锦(600735)及相关人员于7月17日收到青岛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至此,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调查完毕,青岛证监局依法拟对公司及相关人员作出行政处罚。

公告显示,经查明,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锦集团”)持有新华锦43.27%的股份,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锦集团”)直接及间接持有鲁锦集团100%的股份,结合相关规定,鲁锦集团、新华锦集团均为ST新华锦案涉期间的关联方。

2021年11月至2025年8月,ST新华锦及其子公司的资金经由中间方转至新华锦集团及其关联方,导致ST新华锦发生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具体来看,2021年至2025年发生额分别为1.15亿元、5.61亿元、4.54亿元、15.82亿元、12.24亿元,其中2024年发生额占当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4.35%。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应按规定及时披露,但公司始终未履行及时信披义务。

除未及时披露资金占用外,ST新华锦多期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及虚假记载。2021年11月至2024年6月的资金占用行为,均未在对应报告期内如实披露。

此外,针对2023年半年报披露的资金占用余额,ST新华锦人为调整资产负债表,调整方式为调增货币资金1.9亿元,调减其他应收款1.9亿元,占公司当期披露资产总额的比例为8.24%,导致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公开信息显示,案涉的全部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已于2026年4月20日通过货币形式全部清偿完毕,同时,公司也对2024年和2025年上半年的相关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补充披露。

针对上述违规事项,青岛证监局拟对ST新华锦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罚款455万元;对8名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5万元至610万元不等的罚款。

随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落地,受损投资者的索赔通道已开启。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目前判断,在2022年4月29日至2025年8月26日期间买入ST新华锦股票,并在2025年8月26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有机会向公司索赔。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均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登记,最终时间段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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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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