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华锦未及时披露资金占用拟被罚 前期买入的投资者存索赔机会

ST新华锦(600735)日前披露公告称,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青岛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青岛证监局依法拟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具体来看,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锦集团”)持有新华锦43.27%的股份,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锦集团”)直接及间接持有鲁锦集团100%的股份,鲁锦集团、新华锦集团为ST新华锦案涉期间的关联方。

2021年11月至2025年8月,ST新华锦及其子公司的资金经由中间方转至新华锦集团及其关联方,导致公司发生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累计金额高达39.36亿元。ST新华锦未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导致公司2021年年报、2022年半年报、2022年年报、2023年半年报、2023年年报和2024年半年报存在重大遗漏。

此外,针对2023年半年报资金占用余额,ST新华锦人为调整资产负债表,调整方式为调增货币资金1.9亿元,调减其他应收款1.9亿元,占公司当期披露资产总额的8.24%。ST新华锦2023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已有信息,上海古北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表示,在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8月26日期间买入ST新华锦股票,并在2025年8月26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报名登记,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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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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