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通电子索赔案持续推进 多批案件顺利立案 受损投资者仍可索赔

备受市场关注的证通电子(002197)投资者索赔案迎来实质性进展。据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透露,其团队提交的新一批投资者索赔立案材料,已收到深圳中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后续将等待法院排期开庭。公开消息显示,该案此前已有多批次案件获法院立案审理,且部分示范案件已有投资者一审胜诉判决。

回顾本案,2024年11月29日,证通电子披露公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广州云硕虚构业务往来,签订无真实货物交付、不具有商业实质的采购与销售合同,导致2017年、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此外,公司在2021年发布的一份非公开发行文件中也因使用了2019年的虚假财务数据,同样存在虚假记载。

基于上述违法违规事实,监管部门对证通电子处以400万元罚款,对包括时任董事长曾胜强在内的多名责任人分别处以70万元至200万元不等的罚款。

结合行政处罚及违规事实,刘鹏律师表示,两类投资者可向公司索赔:

一是在2021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证通电子股票,并在2024年4月29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二是在2018年4月24日至2024年5月30日期间买入证通电子股票,并在2024年5月30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

符合上述任一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具备向证通电子索赔的初步资格,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参与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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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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