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高新能股权变动中入股价频现较大波动 前次IPO两轮问询均问及入股价

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第三方BMS(电池管理系统)企业力高新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力高新能”)成立于2010年,在目前的实控人入主前长期未进行外部融资,实控人易主后,力高新能发生过包括外部股东在内的诸多股权转让或增资。

对于拟上市企业,股权转让、增资及对应定价情况,历来是受关注的重点,尤其是存在价格异常的相关情形会受到重点审视。《大众证券报》明镜财经工作室记者注意到,力高新能不仅存在同年入股价格相差较大且最高达到数倍的情况,还存在一名外部股东2020年彻底退出时,定价与其2017年向力高新能现实控人所控制企业的股权转让价格基本持平,该股东退出约1个月后,新外部股东增资入股价格是该价格数倍的情况。实际上,力高新能前次创业板IPO时,两轮问询均问及公司历史沿革过程中的入股价格相关情况。

过往入股价格曾遭重点关注

根据披露,烟台揽峰直接持有力高新能22.07%的股份,是公司控股股东。王翰超是公司实控人,其是烟台揽峰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唯一股东。此外,王翰超是公司直接股东烟台望徽、烟台财高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王翰超通过烟台揽峰、烟台望徽和烟台财高,间接控制力高新能28.73%股权的表决权。

不过,王翰超并非力高新能的创始人,2017年,王翰超通过烟台揽峰的前身合肥揽峰(以下非引用力高新能相关信披原文时均称为烟台揽峰)以收购方式取得了公司的控制权。此次易主前,公司业务开展得并不理想,资本运作进度也未达预期,2011年12月至2017年被烟台揽峰收购,公司一直未发生外部融资。

力高新能易主后截至2022年12月的5年左右时间里,发生了12次股权转让或增资入股。2024年至2025年9月,公司又发生了6次增资入股或股权转让。前次IPO时,实控人入主以来的公司入股价格受到了重点关注,两轮问询中均被问及。

一轮问询时,公司被指出部分股权转让价格与增资价格差异较大,且未充分说明价格波动较大的原因。例如,公司被要求“结合同期市场案例、市盈率情况等说明合肥揽峰收购发行人股权的定价依据,收购价格波动较大的原因,合肥揽峰收购股权后高价转让的原因,是否存在股权代持或其他利益安排”,以及“说明历次股权变动的背景、原因、资金来源,并结合同期市场案例、市盈率情况等说明定价依据及公允性,是否存在委托持股或其他利益安排,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力高新能在详细回复后,第二轮问询中公司又被要求披露“历史沿革中是否存在股权代持或其他利益安排,是否存在入股价格明显异常等情形,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保荐机构等也需简要披露核查过程和发表明确意见。公司在回复中披露了相关核查情况:“经核查,发行人股份权属清晰,历史沿革中不存在股权代持或其他利益安排;发行人部分股权转让价格与增资价格差异较大但具有合理原因,故不存在入股价格明显异常情形,亦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一名外部股东持股数年后原价清仓

力高新能过往股权转让或增资入股时,部分价格确有值得注意之处。

根据披露,深圳朴素曾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已于2022年1月退出。

公司称,2021年12月21日,深圳朴素“分别与各受让方、力高有限(公司前身)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深圳朴素将所持公司2.1588%股权(对应注册资本77.5826万元)作价1810万元转让给财达高桐,将所持公司1.4193%股权(对应注册资本51.0073万元)作价1190万元转让给烟台财峰,将所持公司2.1468%股权(对应注册资本77.1539万元)作价1800万元转让给女娲八号,将所持公司1.9083%股权(对应注册资本68.5812万元)作价1600万元转让给力达科峰,将所持公司0.7156%股权(对应注册资本25.7180万元)作价600万元转让给深圳优牛,将所持公司0.5963%股权(对应注册资本21.4316万元)作价500万元转让给张继跃,将所持公司0.5963%股权(对应注册资本21.4316万元)作价500万元转让给安徽弘益佳。2022年1月7日,力高有限就本次股权转让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当时,深圳朴素的转让价格为23.33元/每元注册资本。

深圳朴素所持公司股份源自2017年9月,受让了王翰超控制的烟台揽峰所持公司的342.91万元出资额,转让价格为23.33元/每元注册资本。这也是前次IPO一轮问询所提及,烟台揽峰取得力高新能控制权之后高价转让公司股权的情形。

对于深圳朴素清仓退出的转让价低于2021年8月和2022年2月外部股东29.36元/每元注册资本的增资入股价,公司的解释是,深圳朴素的管理人遭监管机构处罚,需要承担数亿元债务,因此寻求退出且转让价格低于同期增资价格符合市场惯例。

同年入股价波动显著最高可差数倍

相关数据显示,深圳朴素2017年9月入股公司的价格,显著低于同年的增资入股价格。2017年12月,力高新能引入新的外部投资者,海通兴泰、无锡云晖增资入股,38.77元/每元注册资本的增资价格与3个月前深圳朴素的转让价相差超过15元/每元注册资本,高出后者60%以上。

而在深圳朴素“前脚”入股公司的两个股东,入股价又显著低于深圳朴素。2017年8月,烟台望徽、宁波铨盛以6元/每元注册资本,合计受让烟台揽峰所持公司255万元出资额,几乎只有一个月后入股的深圳朴素受让价格的四分之一。

也就是说,2017年8月,烟台望徽、宁波铨盛入股价仅为6元/每元注册资本,次月的深圳朴素入股价便升至23.33元/每元注册资本,12月时海通兴泰、无锡云晖入股价进一步提高至38.77元/每元注册资本。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以6元/每元注册资本、23.33元/每元注册资本以及38.77元/每元注册资本出让公司股权的烟台望徽、烟台财高和烟台揽峰,均是公司实控人王翰超所控制企业。

对于烟台望徽、宁波铨盛在2017年8月以6元/每元注册资本的价格受让烟台揽峰所持公司股权,公司的解释是“参考前次股权转让价格协商定价6元每一元注册资本”,未按照市盈率方法估值,且向合伙人控制的平台转让股权,定价具有公允性。

对于深圳朴素次月以23.33元/每元注册资本入股,公司称“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行业前景协商定价”,市盈率11.67倍系按承诺的2017年净利润6000万元测算,且与华塑科技等两家业务相近企业2015年12月15倍市盈率或2018年8倍市盈率不存在重大差异。

至于海通兴泰、无锡云晖2017年12月的受让价38.77元/每元注册资本,公司的解释也是“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行业前景协商定价”,但市盈率17.86倍系按承诺的2018年净利润7000万元测算,增资价格提高系2017年市场对部分新能源企业估值增长较快,且企业易主后实现稳定运行(见图一)。

数年后又现低价甚至超低价入股

2020年,力高新能股权转让价格出现了与2017年上述价格基本相当甚至显著偏低的情形。

2020年8月,王翰超控制的烟台财高通过股权转让成为公司新股东,北京赛富、合肥赛富以6.20元/每元注册资本的价格,合计向其出让了165万元所持公司出资额,价格远低于2017年入股公司的深圳朴素、海通兴泰等。

早在王翰超取得力高新能控制权期间的2017年5月,北京赛富、合肥赛富就曾以6元/每元注册资本的价格,合计向王翰超控制的烟台揽峰转让了495万元所持公司出资额。

对于北京赛富、合肥赛富2020年8月股权出让价格与三年前基本持平这一情况,力高新能称:“在2017年股权收购后,力高有限仍持续亏损,加之基金期限已届满较长时间,新能源汽车补贴降低、行业下行,北京赛富、合肥赛富急于通过股权转让退出力高有限,且对转让价格的预期较低(投资本金加上一定的资金成本)。在此情况下,由于北京赛富、合肥赛富未寻找到股权受让方,王翰超持续看好力高有限未来,加之北京赛富、合肥赛富对价格预期不高,遂由烟台财高与北京赛富、合肥赛富协商一致,受让了其所持力高有限股权(见图二)。”

值得一提的是,北京赛富、合肥赛富在2020年8月转让股权后仅一个月,公司称因经营发展需要资金而引入新股东,财达力高增资入股,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行业前景协商定价为26.36元/每元注册资本。

按照公司所称,在公司所处行业下行、业绩持续亏损的背景下,北京赛富、合肥赛富没找到股权受让方,于是以低价将股权转让给实控人控制的烟台财高,然而仅仅一个月后,公司引入的财达力高以26.36元/每元注册资本价格增资入股。

财达力高成立于2020年5月15日,即入股公司前4个月左右。企查查显示,财达力高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烟台源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后者的法定代表人、董事兼总经理为刘琳林,第一大出资方为刘琳林控制的烟台云杉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第二大出资方为烟台市财政局实控的烟台市财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刘琳林目前系公司董事,根据公司披露,其曾任烟台市财政局科员、烟台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投资主管。

而且,尽管财达力高的增资入股价远高于前一个月北京赛富、合肥赛富转让价,但却低于2017年海通兴泰、无锡云晖的38.77元/每元注册资本增资入股价。

力高新能对此的解释是,“财达力高的资金主要来源于烟台市、烟台经济开发区相关国有资金,一定程度上承担了烟台当地招商引资平台的功能。2017年至2019年期间,力高有限持续亏损、经营陷入困境,但具有一定的技术、产品和客户积累,财达力高了解到力高有限的经营困难和发展潜力,决定以招商引资方式将力高有限引入烟台经济开发区,同时对力高有限进行增资以解决力高有限的资金困难。考虑到当时行业普遍状况较差,双方协商确定的增资价格较力高有限前次增资价格有所降低,确定为26.36元每一元注册资本(对应估值8.98亿元,低于前次增资估值12.5亿元)。”

入股价出现显著波动原因引关注

那么,2017年9月深圳朴素入股公司的定价为23.33元/每元注册资本,同年12月海通兴泰、无锡云晖受让价涨至38.77元/每元注册资本。公司称两次价格均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协商定价,同时又曾表示2017年完成股权收购后公司仍持续亏损。为何短短数月,协商形成的价格相差较大?

公司所称北京赛富、合肥赛富2020年急于退出但找不到受让方、转让价格预期较低的说法是否真实?两个股东退出时转让价格预期较低,财达力高是否知晓或为何没有通过公司接洽受让股权?

对于上述相关疑问,《大众证券报》明镜财经工作室记者此前致电并通过电邮致函力高新能,截至发稿时未收到公司回复。

此外,2017年8月宁波铨盛入股价只有6元/每元注册资本,远低于同年入股公司的深圳朴素、海通兴泰等,公司称其参照前次价格与向合伙人控制的平台转让股权有关。企查查显示,宁波铨盛目前的合伙人均为2018年4月后登记新进,2018年4月卸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王绪伟,系公司历史股东合肥安捷纳(王翰超通过烟台揽峰取得力高新能控制权的主要交易对手之一)的控股股东和实控人。

合肥安捷纳虽然于2014年2月被吊销(截至目前仍未注销),但与王翰超控制的烟台揽峰曾产生合伙企业纠纷。2018年11月,合肥当地法院发布保全裁定书,裁定冻结烟台揽峰482.02万元的银行存款或查封、扣押等值财产(见图三)。

事实上,前次IPO时的一轮问询中曾提到,“合肥仲裁委员会《调解书》已认定合肥安捷纳与合肥揽峰之间股权转让行为有效”,但“发行人未说明合肥安捷纳与合肥揽峰之间的纠纷事项”,因此要求公司说明相关情况,公司进行详细回复后表示,“合肥安捷纳与合肥揽峰股权转让款支付纠纷事项已完结,合肥安捷纳上述股权转让行为合法有效。”

对于力高新能其他值得注意的情形,本报将继续关注。记者 陈刚

图一:力高新能前次IPO问询回复中海通兴泰等高价入股原因截图

图二:力高新能前次IPO问询回复中北京赛富等低价转让股权原因截图

图三:合肥安捷纳与烟台揽峰相关财产保全企查查截图


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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