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方:尚未实施回购 因信披违规引发投资者索赔
8月3日晚间,大东方(600327)披露公告称,截至7月31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申请开立,但公司目前尚未实施回购。
根据大东方此前披露的回购预案,公司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将回购股份全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出售)。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5000万元(含)至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5.17元/股(含),回购期限为2026年7月10日至2026年10月9日。
二级市场上,自披露回购方案后,大东方股价迎来小幅回升。8月4日收盘,该股报3.63元/股。
值得一提的是,大东方此前曾因业绩大幅波动、信息披露不准确等问题,受到市场与监管关注。
2026年1月30日,大东方披露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5年归母净利润-2.35亿元至-1.75亿元,同比由盈转亏。而财报显示,公司2025年前三季报实现归母净利润5566万元。
对于业绩变动的原因,大东方解释称,公司对部分子公司形成的商誉计提了商誉减值准备。此外,部分参股公司因经营亏损,公司按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同比下降。
2026年2月11日,大东方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经查明,大东方对参股合伙企业的投资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依据不充分、会计处理不审慎,且未识别出参股合伙企业会计处理不当,未充分关注到参股合伙企业底层资产经营情况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导致公司2022年至2024年财务报表相关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
根据已有信息,上海古北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表示,在2023年4月20日至2026年1月29日期间买入大东方股票,并在2026年1月29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报名登记,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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