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日葵控股股东质押补充流动资金 受损投资者索赔正在推进
8月4日晚,向日葵(300111)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吴建龙于7月31日将其所持有的2000万股本公司股份质押,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质押股份占吴建龙个人所持公司股份比例的5.40%,占公司总股本的1.55%。质押起始日为2026年7月31日,质权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柯桥支行。
截至公告披露日,吴建龙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86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8%。本次质押后,吴建龙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2.41亿股,占其个人持股的65.02%,占公司总股本的18.72%。
与此同时,投资者诉向日葵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正在稳步推进中,目前该案已获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该案可追溯至2025年9月22日。当日,向日葵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漳州兮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兮璞材料”)100%股权、浙江贝得药业有限公司4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披露兮璞材料的主要盈利模式为“定制化代工+自主生产”相结合。
浙江证监局后续查明,截至《预案》披露日,兮璞材料自有工厂仍在建、尚不具备自主生产能力,且主要产品系标准化产品,前述主要盈利模式存在误导性陈述。《预案》披露后,向日葵股价连续3个交易日涨停、成交量显著放大。2025年12月2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针对前述《预案》事项向公司出具《关注函》。2026年1月14日,向日葵正式公告决定终止本次收购计划。
2026年4月8日晚,浙江证监局对向日葵及相关当事人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浙江证监局认为,向日葵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构成误导性陈述违法行为。
根据调查结果,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于2025年9月22日至2025年12月25日期间买入向日葵股票,并在2025年12月25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无论此后是否卖出,或可向公司索赔。符合条件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88)报名登记,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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