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动力隐瞒关联关系或遭处罚 受损投资者可依法提起索赔诉讼
日前,*ST动力(300152)披露公告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于8月7日收到河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监管部门查明,2016年6月至2024年10月,毛凤丽为*ST动力的实际控制人,且其不晚于2020年9月28日实际控制了河北诺安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因*ST动力与河北诺安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被毛凤丽控制,河北诺安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ST动力的关联人。
然而,*ST动力却在2020年9月30日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环保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中,称拟以1.5亿元自有资金与河北诺安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基金,并表示双方不存在关联关系、该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随后,双方于2020年12月签订合伙协议,*ST动力于2021年1月向普益石家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划转投资款1.4亿元,该基金于同年2月完成备案。
监管部门认定,*ST动力与河北诺安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普益石家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ST动力在上述临时报告中声明不构成关联交易,存在虚假记载;同时,公司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未披露与河北诺安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关联关系,在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中亦未披露该关联关系及该笔关联交易,存在重大遗漏。
针对上述涉嫌违法事项,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目前初步判断,在2020年9月30日至2025年9月19日(含当日)期间买入*ST动力股票,并在2025年9月19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有机会向公司索赔。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登记,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值得注意的是,*ST动力目前还面临退市风险。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包含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表述。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被持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并于2026年4月30日开市起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后续触发《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第10.4.18条第(六)项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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