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岭南原实控人占用资金1.49亿元仍未还 律师已针对股民索赔案提交立案申请

8月27日晚间,*ST岭南(002717)披露《2026年半年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0.58亿元,同比下降67.44%;归母净利润-2.84亿元,亏损较上年同期扩大121.35%。

公司表示,2022—2025年度已连续四年亏损,报告期内继续亏损,扣除递延所得税影响公司净利润为-2.69亿元,且收入持续下降,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亏损已达到股本的257.13%,对公司的财务和资金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目前公司管理层正在努力采取措施。

除了经营业绩持续低迷,公司还深陷历史违规资金占用风波。

公告中还提及,*ST岭南于2026年6月1日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根据《告知书》的认定,公司按照原实际控制人尹洪卫安排,于2021年向广东、安徽等地8家供应商以预付工程款、支付往来款等名义支付资金,资金经划转后,大部分流入尹洪卫及其配偶实际控制或指定的账户,用于尹洪卫偿还贷款、缴纳税款、办理股票质押贷款展期等事项,构成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1年,资金占用发生额54423.99万元。2021年末,资金占用余额21544.73万元。截至半年报披露日,仍有1.49亿元占用资金未归还。

随着上述实控人资金占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事实被监管部门查明,不少受损股民将*ST岭南诉至法院,要求公司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指出,目前判断两类受损投资者有机会向公司提起索赔诉讼:

一是在2024年1月3日至2025年4月29日期间买入*ST岭南股票,并在2025年4月29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二是在2022年4月30日至2025年9月5日(含当日)期间买入*ST岭南股票,并在2025年9月5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符合上述任一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登记,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目前,刘鹏律师团队已正式向管辖法院提交了针对*ST岭南的民事索赔立案申请,后续将根据法院受理情况推进案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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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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