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宇科技报告期内信披不准确遭监管 原财务总监离职
IPO获受理的河南鑫宇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鑫宇科技”),因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及关联交易披露不完整,收到河南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这家拟登陆北交所的光通信器件企业,2022年和2023年净利润合计调减逾400万元,公司财务总监李慧芬在2023年6月离职。
两年净利润调减逾400万元
专注于光通信领域光无源器件及精密结构件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鑫宇科技,主营业务产品包括光隔离器、适配器等光无源器件以及陶瓷结构件、稀土永磁体、金属结构件等精密结构件。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不同传输速率的光模块,最终应用场景涵盖云计算、AI数据中心等应用涉及的数据中心领域,5G/6G通信网络、固定宽带FTTx等电信领域,以及气体传感、测风雷达等新兴领域。
鑫宇科技于6月披露招股书,公司此次北交所IPO拟募资5.5亿元,投向光通信器件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
在招股书披露一个多月前,鑫宇科技收到河南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根据河南证监局2026年5月18日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鑫宇科技在2026年披露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及审核报告中,对2022年、2023年财务报告进行了差错更正。具体来看,2022年净利润由713.13万元调减为500.91万元,错报金额为212.22万元;2023年净利润由-143.04万元调减为-359.07万元,错报金额为216.03万元。两年合计调减净利润逾428万元。
从占比来看,2022年净利润调减幅度达29.76%,2023年更是将原本亏损143万元进一步扩大至亏损359万元。此时进行较大幅度“业绩修正”,在IPO申报的关键时点显得格外惹眼。
河南证监局明确指出,上述事项反映鑫宇科技“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227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河南证监局认定,公司董事长兼时任总经理李卫超、时任财务负责人李慧芬、董事会秘书兼时任财务负责人李向阳对上述事项负有主要责任。
对于差错原因,公司在今年3月31日披露的更正公告中解释称:“公司对以前年度进行财务自查,通过梳理相关业务过程资料、核实会计确认过程和确认条件,发现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报表部分会计处理及财务报表披露存在差错。为更准确反映各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如实反映相关会计科目列报、准确反映各期间成本、费用情况,经公司2026年3月3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追溯调整。”
鑫宇科技今年4月1日披露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进一步显示,公司2022年、2023年、2024年合并财务报表更正的主要事项包括应收票据坏账计提及内部抵销不规范、收入确认不规范、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比例变更及坏账核销不规范的影响、补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及转销的影响、存货核算不规范、在建工程核算不规范、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核算不规范、税费调整、费用跨期及费用归集调整、报表项目分类归集调整等。
公司董事会表示:“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不存在财务造假、财务内控重大缺陷等情形。本次差错更正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那么,两年净利润合计调减超过400万元,是否意味着公司当时的财务内控存在系统性缺陷?对于这一疑问,公司在更正公告中仅表态“不存在财务造假、财务内控重大缺陷等情形”。但30%左右的净利润调减幅度,难免引发投资者对公司财务数据信披可靠性的关注。
财务总监“精准”辞职
在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前,鑫宇科技的财务总监就已离职。
根据公告,2023年6月20日,鑫宇科技财务总监李慧芬因“个人原因”辞任,暂由董事会秘书李向阳兼任财务负责人。
而此次会计差错所涉及的恰恰是2022年和2023年的财务报告。2026年5月,河南证监局正式对李慧芬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根据决定书,李慧芬作为时任财务负责人,对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负有主要责任。
此外,决定书显示,鑫宇科技未及时审议和披露2022年至2025年部分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且2022年至2025年的年报未予以充分披露。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第七十二条、《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河南证监局决定对鑫宇科技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对李卫超、李向阳、李慧芬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业绩爆发式增长
鑫宇科技报告期内的业绩表现颇为亮眼。财务数据显示,2023年至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52亿元、2.59亿元和5.08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57.30万元、3270.19万元和8894.65万元。两年时间,营收增长234%,净利润从亏损300余万元到盈利近9000万元。
2026年上半年,公司延续高增长态势,营业收入5.97亿元,同比增长220.84%;归母净利润1.55亿元,同比增长421.48%。
业绩爆发式增长与AI算力需求密切相关。公司在2025年年报中表示,“AI智算中心建设持续扩张,同时AI算力提升对通信效率、功耗散热等要求的提高”,带动了光通信器件需求的快速增长。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光模块,已进入中际旭创、光迅科技、海信宽带、Coherent、新易盛等全球光模块头部企业供应链,最终应用到英伟达、谷歌、亚马逊、微软、Meta、字节跳动、阿里巴巴等人工智能领域企业。
从产品结构来看,公司主要产品光隔离器及陶瓷结构件均应用于光模块,直接受益于800G及以上速率光模块的产品和技术迭代。
在AI算力需求强劲拉动下,鑫宇科技近两年业绩迎来爆发式增长。与此同时,公司应收账款与存货规模也出现抬升。
招股书披露,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合计分别为5922.35万元、9845.53万元和13030.34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3.69%、28.42%和13.47%。
存货规模的扩大同样引人注目。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4461.61万元、6864.19万元和13561.09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7.84%、19.81%和14.02%。
光通信行业技术迭代速度快,产品生命周期短,若下游客户需求发生突变或技术路线出现更迭,大规模的存货可能面临减值风险。鑫宇科技坦言:“为满足客户订单的交付要求及快速响应市场需求,公司需要保持合理备货。如果未来公司产品因市场需求变化存在滞销或停销、客户临时调整订单需求、产品销售价格大幅下调、供应链管理不当,导致存货周转速度放缓甚至库存积压,则可能存在存货跌价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在此前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的背景下,鑫宇科技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存货跌价准备是否足额?对于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涉及的情形,招股书是否需要披露?财务总监辞职与后续发现的会计差错之间是否存在关联?
就上述相关疑问,《大众证券报》明镜工作室记者此前致电并致函鑫宇科技,截至发稿未收到公司回复。对于公司其他值得关注的情形,本报将继续关注。记者 何玉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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