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华锦遭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适格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
日前,ST新华锦(600735)披露公告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于9月4日分别收到青岛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监管认定公司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上交所同步作出纪律处分和监管警示。
监管部门查明,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锦集团”)持有ST新华锦43.27%的股份,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锦集团”)直接及间接持有鲁锦集团100%的股份,鲁锦集团、新华锦集团为ST新华锦案涉期间的关联方。
2021年11月至2025年8月,ST新华锦及其子公司的资金经由中间方转至新华锦集团及其关联方,导致公司发生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累计金额高达39.36亿元。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按规定应及时披露,但ST新华锦未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1年11月至2024年6月,ST新华锦与间接控股股东新华锦集团及其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但公司未在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及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相关情况,导致多期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违反了《证券法》相关披露要求。
此外,针对2023年半年报资金占用余额,ST新华锦人为调整资产负债表,调整方式为调增货币资金1.9亿元,调减其他应收款1.9亿元,占公司当期披露资产总额的8.24%,导致ST新华锦2023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公告显示,此次违规占用的全部资金已于2026年4月20日以货币形式全额清偿完毕。在资金占用问题整改后,ST新华锦在2024年年报及2025年半年报中,补充披露了对应周期内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关情况。
依据行政处罚和证券虚假陈述民事索赔的相关司法规则,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目前判断,在2022年4月29日至2025年8月26日期间买入ST新华锦股票,并在2025年8月26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有机会向公司索赔。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均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登记,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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