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利达及多名责任人拟被罚3840万元 受损投资者索赔窗口开启

*ST利达(603828)披露公告称,公司于9月7日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至此,公司及时任董事长顾益明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江苏证监局调查完毕,并依法拟作出行政处罚。

公告显示,经查明,苏州柯利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柯利达集团”)案涉期间系*ST利达控股股东,顾益明案涉期间系*ST利达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根据相关规定,案涉期间柯利达集团为*ST利达的关联法人,顾益明为*ST利达的关联自然人。

2020年1月至2022年12月,*ST利达及其子公司柯华盛城市建筑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在不具备业务实质的情况下,以劳务或工程预付款名义,经江苏森邦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苏州驰冠装配式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四川省住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中间方,将资金划转至柯利达集团、顾益明等相关银行账户,导致*ST利达发生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合计170282.02万元。上述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ST利达在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公司2023年发生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17000万元,余额为490.33万元(资金占用利息);关联方已于2024年年底前归还占用资金,并于公告日之前归还利息。公司在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了相同的内容。但公司披露的上述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

直到2026年4月22日,关联方才归还全部占用资金及利息;4月28日,*ST利达在2025年年报中补充披露了2023年以来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归还情况。

监管部门指出,*ST利达未及时披露前述相关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未按规定在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相关资金占用情况,导致前述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未如实在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资金占用情况,导致前述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针对上述违法事实,江苏证监局拟对*ST利达及相关责任人予以警告,并分别处以数额不等的罚款,拟合计罚款3840万元。

针对前述事项,已有部分投资者向*ST利达提起民事赔偿诉讼。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目前判断,在2023年12月12日至2024年4月28日期间买入*ST利达股票,并在2024年4月28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有机会向公司提起索赔诉讼。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参与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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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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