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迈科:一大客户同一控制下企业频设频销

海南百迈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迈科”)提交IPO申请后,经历两轮问询回复,公司(特指百迈科,下同)于2026年7月9日过会,9月9日在北交所上市,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上涨57.19%。

尽管百迈科已成功“登陆”北交所,但其IPO过程中,公司一大客户的签约时间与成立时间的披露仍存在令人疑惑的情形。

大客户签约与成立时间存疑惑

百迈科是一家专业从事以手术缝线为代表的外科手术医疗器械及多肽制药设备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核心产品“封创翎”可吸收性外科缝线采用360度螺旋倒刺切割工艺,是国内首张可吸收性免打结外科缝线注册证持有者。

招股书披露,河南弘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弘飞”)在2023—2025年分别为公司的第三大、第二大和第二大客户,公司主要向其销售可吸收性外科缝线,对应的销售金额分别为1160.68万元、1076.84万元、1145.78万元。

在招股书中,公司将河南弘飞及其实控人同一控制下的多家企业合并作为同一客户披露,同一控制下企业还包括河南省泰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泰运”)、郑州恩邦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恩邦”)、郑州恩宇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恩宇”)、河南巨腾医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巨腾”)、河南洲澈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洲澈”)、河南恩益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恩益”)、河南容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容轩”)。

而百迈科此前公转书信披的相关客户主体则是河南泰运,其为公司2022—2024年上半年的前五大客户,同一控制之下企业包括郑州恩邦、郑州恩宇、河南巨腾、河南弘飞、河南洲澈。

需要指出的是,百迈科报告期各期前十大经销商均于2021年及之后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百迈科对此解释称:“发行人的关联方广州振元医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振元’)成立于2005年3月,系由谭昭奎等部分发行人股东主要参与经营管理的医药及医疗器械经销企业,拥有相对成熟的销售资源、渠道网络和医疗行业销售经验。基于上述考量,发行人决定委托广州振元承担‘封创翎’上市初期的市场开拓与销售,以借助其资源和信任关系,作为市场过渡,快速实现产品在全国市场的导入……自2021年1月1日起,发行人终止与广州振元的经销合作,医疗器械产品的销售由‘全国总代理’模式转变为以协议经销商为主、购销商和配送经销商为辅的模式。”“发行人主要经销商多在2021年后与发行人直接开展合作,主要系该等经销商此前通过广州振元经销发行人产品,而非直接与发行人建立合作关系。”

不过对于河南弘飞这一大客户的获得,百迈科解释称:“首次直接和百迈科签订经销协议时间为2021年1月。”“由发行人独立开发,未通过广州振元经销发行人产品。”

北交所在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中曾注意到“河南弘飞、江西致丰、四川悠睿客、武汉市楠洲为成立当年即与发行人开展合作,并于后续进入前十大经销商”。

值得关注的是,企查查披露的工商信息显示,河南弘飞成立于2023年1月18日——比公司披露的签约时间晚了整整两年。

河南弘飞如何在2021年1月就与百迈科签订经销协议?是否双方建立合作关系之初,与百迈科签约的即为河南弘飞实际控制人同一控制下的其他企业?

在此前百迈科招股书披露的公开信息中,对此并未有明确解释。

从企查查查询到的工商信息来看,与河南弘飞合并披露为同一客户的同一控制下的多家企业中,只有河南泰运、郑州恩宇成立于2021年1月之前,上述两家企业成立时间分别为2020年和2018年,合并披露的企业中最早一家企业成立于2018年,这又与北交所称“河南弘飞成立当年即与发行人开展合作,并于后续进入前十大经销商”的说法并不一致。

另外,上述因同一控制,而被和河南弘飞作为合并披露为同一客户的企业中,已有多家企业先后注销。

比如河南泰运:2020年4月14日成立,2025年5月19日注销;郑州恩宇:2018年8月1日成立,2025年5月19日注销;河南巨腾:2021年11月26日成立,2025年2月19日注销;河南洲澈:2023年9月14日成立,2025年8月25日注销。

与此同时,同一控制下被作为同一客户披露的新的企业又连续涌现:郑州恩邦于2025年8月成立,河南恩益于2024年10月成立,河南容轩于2024年6月成立。

需要注意的还有,成立于2024年1月,未被作为同一控制下企业披露的河南典范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典范”),其2025年企业年报联系邮箱(18402488@qq.com)与河南弘飞、郑州恩邦、河南恩益、河南容轩、河南跃友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跃友”)等多家企业相同,河南典范在2026年8月17日被注销。

成立于2024年12月的河南跃友持股80%的股东张广超也是郑州恩邦、河南恩益、河南容轩的控股股东。

另外,张广超名下还有以下相关企业:

郑州然元医疗器械有限公司,2016年12月成立、2019年1月注销,张广超、张广祁分别持股60%、40%,前者为法定代表人、董事。

郑州衡协商贸有限公司,2012年6月成立、2017年6月注销,经营范围包含多种医疗器械批发零售,樊焕玲、张广超分别持股60%、40%,前者为法定代表人,两人均为主要人员。

河南江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12月成立,曾用名河南江泰新恩邦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张广超、张广祁分别持股80%、20%,前者为法定代表人、董事,卫增艳为财务负责人。

河南恩阔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恩阔”),2024年6月成立,张广超、李张涵分别持股60%、40%,李张涵为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张广超为监事,张美云为财务负责人,该企业与河南典范同一天注销。

而且,上述不少企业的注册地址还非常“集中”。例如,河南恩阔注册地址为郑州市二七区马寨镇东方路66号3号楼3层383室(百度地图显示时事通医疗产业园位于东方路66号),河南典范在东方路66号的1号楼2层208室,河南容轩则在3号楼2层281室。

大客户人员和股东关系“错综复杂”

另外,企查查查询到的工商信息显示,上述企业群中存在人员交叉任职或持股的情形。比如李晓非同时担任河南泰运、郑州恩邦、河南恩益、河南容轩等企业财务负责人,并曾任河南巨腾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及持股80%的股东;张广超同时担任郑州恩邦法定代表人及持股80%的股东、河南恩益法定代表人及持股80%的股东、河南容轩法定代表人及持股60%的股东。

但总体来说,上述企业工商登记的股东虽有联系却呈现“分散”的特征:河南弘飞股东为魏燃、李涛;河南泰运历史股东为张继业,注销时股东为董金平、张保业;郑州恩邦股东为张广超、张广祁;河南巨腾股东为樊焕玲、李晓非;河南洲澈股东为张广祁、李涛;河南恩益、河南容轩股东为张广超、王松波。

由此引发的疑惑是:

1.披露为2023—2025年前五大客户的河南弘飞首次与公司签订经销协议的时间为2021年1月,由公司独立开发,未通过广州振元经销公司产品。但工商信息显示河南弘飞成立于2023年1月18日,签约时间早于该公司成立时间,签约的是否为同一实控人控制下的其他企业?如果是,这和北交所问询函指出的成立当年即成为经销商的说法是否矛盾?

2.公司招股书以及公转书将河南弘飞及其实控人同一控制下的河南泰运、郑州恩邦、郑州恩宇、河南巨腾、河南洲澈、河南恩益、河南容轩等多家企业合并作为同一客户披露。上述企业中,河南泰运、郑州恩宇、河南巨腾、河南洲澈均已先后注销,与此同时,同一控制下企业中也不乏新成立主体,上述企业频繁设立、注销的原因是什么?这是否符合持久经营、塑造企业知名度或品牌的正常商业逻辑?该同一控制下的大客户“企业群”,是否存在医疗器械经销领域常见的滚动开立和滚动注销,进行税务规避等意图?医疗器械企业通常会通过招投标方式向医疗机构供货,结合该大客户近三年年经销公司产品逾千万元以及不乏新成立企业不久后即注销的情况,公司能否进一步披露该大客户(含同一控制下企业)在报告期内参与招投标或最终销售的具体情况,尤其是参与招投标和最终销售的主体?

3.上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存在人员交叉任职情形:李晓非同时担任河南泰运、郑州恩邦、河南恩益、河南容轩等企业财务负责人,并曾任河南巨腾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及持股80%的股东;张广超同时担任郑州恩邦的法定代表人及持股80%的股东、河南恩益的法定代表人及持股80%的股东、河南容轩的法定代表人及持股60%的股东。此外,河南典范2025年企业年报联系邮箱(18402488@qq.com)与河南弘飞、郑州恩邦、河南恩益、河南容轩等多家企业相同。公司在客户准入及尽职调查中,是否充分了解上述企业之间的人员重叠和关联关系?是否存在未披露的关联方?

4.公转书将河南泰运作为大客户信披主体,河南泰运注销后招股书又将河南弘飞作为大客户信披主体,但河南泰运历史股东张继业,以及注销时股东董金平、张保业和财务负责人李晓非,与河南弘飞股东魏燃、李涛、财务负责人喻孟丽,从工商登记信息看,各方暂未体现直接关联关系,加上郑州恩邦等企业股东或主要人员为张广超、张广祁、樊焕玲、李张涵、王松波等人,这些企业作为同一控制下的关联关系是如何确定的?公司该同一控制下的大客户,究竟由谁实际控制?是否存在代持情形?

5.河南恩阔注册地址为郑州市二七区马寨镇东方路66号3号楼3层383室,河南典范注册地址为郑州市二七区马寨镇东方路66号1号楼2层208室,河南容轩注册地址为郑州市二七区马寨镇东方路66号3号楼2层281室——注册地址临近,该大客户同一控制下企业存在同地址或地址相近,为何需要成立诸多企业?公司披露的同一控制下企业中,是否都与公司发生过业务往来?

就上述疑问,《大众证券报》明镜财经工作室记者曾致电并致函百迈科,电话未能接通,截至发稿未收到公司回复。对于公司其他值得注意的情形,本报将继续关注。记者 王君

河南典范企查查截图

河南弘飞同邮箱企业企查查截图

张广超部分相关企业企查查截图


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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