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元道案中介机构遭警示 公司因欺诈发行面临投资者索赔

日前,新疆证监局对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及相关人员出具警示函,指出其在为*ST元道(301139)IPO项目提供证券法律业务的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

警示函显示,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及相关人员存在以下两项问题:一是在查验发行人重大销售合同过程中,查验计划落实情况不明确、相关工作底稿不完善。二是在访谈发行人客户时,未关注到被访谈人员手机号码异常的情况,现场访谈文件缺少被访谈人身份证明材料。

此前,*ST元道因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于2026年8月28日收到深交所下发的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依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8月31日起停牌。

*ST元道可能被终止上市,与其欺诈发行有关。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认定2019年至2021年,*ST元道通过虚构工作量确认单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导致公司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存在虚假记载。

针对*ST元道的违法事实,上海古北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表示,在2022年7月8日至2025年7月11日期间买入*ST元道股票,并在2025年7月11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报名登记,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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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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