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百灵实控人拟被罚没3亿元 此前公司信披违规遭两类投资者索赔
ST百灵(002424)日前披露公告称,公司实控人姜伟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涉嫌内幕交易、信息披露违法、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股票,姜伟拟被罚没3亿元,并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ST百灵在公告中表示,上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事项内容不涉及上市公司,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不会导致公司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除实控人违规外,ST百灵在信息披露方面亦存在问题。
今年3月27日,ST百灵收到贵州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ST百灵未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九条的规定,未以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基础,按收入成本费用配比原则计提销售费用,导致公司披露的2019年、2020年、2021年、2023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2024年8月2日,ST百灵收到贵州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经查明,公司存在销售费用归属期间不准确等会计处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等问题,导致公司多年财务数据披露不真实。
再往前追溯,2024年5月31日,ST百灵收到贵州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认定公司未按规定披露2023年业绩预告。
针对ST百灵的违规行为,部分投资者向公司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目前,业绩预告案已有投资者获得二审胜诉判决。
对此,上海古北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表示,ST百灵投资者索赔条件暂定为以下两类:(1)在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ST百灵股票,并在2024年4月29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2)在2022年4月30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ST百灵股票,并在2024年4月29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
律师提示,符合上述任一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均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报名登记,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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