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康佳A:7.52亿元诉讼再审被驳回 前期会计差错引发A、B股股民索赔

9月17日晚间,*ST康佳A(000016)披露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深圳东方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创投”)的再审申请。

根据公告,东方创投因合同纠纷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为被告,第三人为珠海东方隆岳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珠海东方藏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案件标的金额为7.52亿元。该案先后经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东方创投因不服二审判决结果,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

*ST康佳A称,本次裁定出具后再审审查程序终结,原二审生效判决继续有效,对公司本期报表不产生影响。鉴于该判决事项的后续进展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其对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尚难以准确估计。

除诉讼落定外,公司主动退市相关工作也在有序推进。9月14日,公司以股东会决议方式审议通过A股、B股股票终止上市事项,将在15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提交主动终止上市申请。

*ST康佳A提示,公司股票将进入现金选择权派发、行权申报、行权清算交收阶段,不再交易。A股、B股现金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分别为2.48元/股、0.73港币/股,股权登记日分别为9月22日和9月28日。

需要注意的是,*ST康佳A曾在4月28日披露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公告。公司经自查,因未考虑部分股权转让项目特殊约定事项、以前年度未足额计提专利费和个别客户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公司对相关差错事项进行更正,涉及2022年至2024年度,以及2025年一季度、半年度和三季度财务报表的相关科目。

针对会计差错更正事项,上海古北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表示,无论后续是否行使现金选择权,在2023年3月28日至2026年4月28日期间买入*ST康佳A、*ST康佳B(200016)股票,并在2026年4月28日收盘时仍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均有向公司索赔的权利。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报名登记,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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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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