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交昂两起虚假记载被查实 符合条件投资者可发起索赔诉讼
·2026-09-21 08:03
9月18日,ST交昂(600530)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至此,ST交昂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调查、审理终结。
鉴于此,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目前判断,在2023年8月31日至2025年7月11日(含当日)期间买入ST交昂股票,并在2025年7月11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有机会向公司索赔。适格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登记,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ST交昂存在两项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一是2023年发布的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因会计依据不足虚减2021年度利润总额2350万元,占更正后2021年年报披露利润总额的213.52%;二是2024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将前期补充计提的2350万元减值损失冲回,虚增当年利润总额2350万元,占2024年年报披露利润总额的60.26%。
针对前述违法违规事项,上海证监局决定对ST交昂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罚款400万元;对3位相关责任人分别处以100万元至200万元不等的罚款。与此同时,上交所亦对ST交昂及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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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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