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广糖合同纠纷案二审落定 信披违规已查明 受损投资者可索赔
*ST广糖(000911)10月7日晚间发布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披露公司于近日收到法院送达的二审《民事判决书》。
此前,南宁市鸣冠农机专业合作社就相关合同纠纷案对香山糖厂、*ST广糖等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026年4月,一审法院已经作出判决,驳回原告南宁市鸣冠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全部诉讼请求。原告方不服一审判决结果,于2026年7月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本次二审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ST广糖表示,本次判决为二审终审判决,但由于原告是否申请再审尚不确定,该事项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暂无法判断。
公司同时披露,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未单独披露的小额诉讼事项累计涉案金额达269.26万元。
除诉讼纠纷外,*ST广糖还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问题,投资者索赔事宜仍在推进中。
2026年7月17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广西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ST广糖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一是子公司跨期确认部分运输仓储业务收入,导致*ST广糖2023年、2024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是子公司未实际交付货物但确认收入,且在相关业务终止后未追溯调整,导致*ST广糖2023年、2024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综合两项违规行为,公司2023年虚增营业收入2355.16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019.54万元;2024年虚减营业收入2407.95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869.33万元。
基于上述已查明的违规事实,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初步判断,在2024年4月3日至2026年4月28日期间买入*ST广糖股票,并在2026年4月28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有机会向公司索赔。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登记,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扫码报名索赔
-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版权声明:凡文章来源为“大众证券报”的稿件,均为大众证券报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大众证券报”。
- 广告/合作热线:025-86256149
- 举报/服务热线:025-862561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