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联光所持宏发电声股权年内第六次被冻结 受损投资者可索赔
10月20日,ST联光(600363)披露《关于参股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公告》。公告显示,因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伍锐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存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公司所持参股公司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发电声”)1.06亿股股权被冻结,冻结期限自2026年10月12日至2029年10月11日止。
这已是ST联光所持宏发电声股权今年遭到的第六次司法冻结。此前,因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青云谱区支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进行的财产保全,公司所持宏发电声10%股权被冻结;因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票据纠纷进行的财产保全,公司所持宏发电声7.2%股权、所衍生的股权的股息、红利等收益被冻结;因与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进行的财产保全,公司所持宏发电声20.00%股权被冻结;因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进行的财产保全,公司所持宏发电声6000万股股权被冻结;因与中国进出口银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进行的财产保全,公司所持宏发电声19223.66万股股权被冻结。
宏发电声是ST联光重要参股公司,若上述参股公司股权被处置,将会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ST联光表示,公司将积极应诉,同时与光大银行积极协商,妥善解决上述股权被冻结事宜,以维护上市公司的合法权益。
参股公司股权被连环冻结的同时,ST联光正在接受中国证监会的调查。8月4日晚,ST联光发布公告称,公司及伍锐于近日分别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及伍锐涉嫌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等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伍锐立案调查。
鉴于此,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于2026年8月5日之前买入且持有ST联光股票,无论在2026年8月5日及之后是否卖出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88)报名参与,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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