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美传媒索赔案时效11月27日届满 前期已有投资者胜诉判决
·2026-11-03 19:15
思美传媒(002712)投资者索赔案的诉讼时效即将于2026年11月27日届满,距离时效截止仅剩20多天。
回溯本案,2023年11月27日,思美传媒在互动易平台对投资者关于“公司是否有相关业务与抖音超市合作”的提问作出回复,该回复与实际情况不符,导致公司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构成误导性陈述。2024年1月19日,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因此受到行政处罚。
基于上述违规事实,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目前判断,在2023年11月27日下午买入思美传媒股票,并在2023年11月28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有机会向公司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参与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值得注意的是,该索赔案前期已有投资者获得胜诉判决。思美传媒2025年年报显示,截至2025年12月31日,法院共受理47名投资者提起的证券虚假陈述诉讼,其中3起已撤诉、33起已作出判决;截至2026年4月24日,余下11起也已全部判决。根据生效判决书,公司应向投资者赔偿金额合计1752.27万元。
刘鹏律师提示,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应尽快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逾期起诉将丧失胜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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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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