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新材被立案后股价跌势未止 此前曝多重隐患 受损投资者可索赔

11月6日,三星新材(603578)开盘后延续跌势。截至发稿,股价报9.90元/股,跌幅6.60%。

11月5日晚间,三星新材发布《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公告显示,公司股票在2026年11月3日、11月4日、11月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已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此次股价异动的直接导火索,是11月3日晚间三星新材披露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尚未披露本次被立案调查的具体原因。

鉴于公司已被立案调查,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在2026年11月3日前买入三星新材股票,并在2026年11月3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有机会向公司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登记,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被立案调查前,公司已有多个事项引发市场与监管层面的关注。

2026年4月28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主要涉及控股子公司国华金泰(山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华金泰”)净资产为负、连续大额亏损等事项。5月23日,公司披露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约1.66亿元,占2025年末归母净资产的19.42%。7月,上交所向三星新材下发关于其2025年年报信息披露的监管问询函,重点问询控股子公司国华金泰连续三年亏损的成因、偿债能力、持续经营风险以及相关诉讼事项等,公司于7月15日披露了针对上述问询的回复函。

8月19日,三星新材披露,国华金泰收到国家税务总局兰陵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催告书》,涉及欠缴税款约2123万元。9月1日,公司披露已缴清上述税款及滞纳金。

业绩方面,10月31日披露的财报显示,公司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0.69亿元,同比下降6.05%;归母净利润亏损6217.48万元,亏损额较去年同期的3778.66万元进一步扩大;扣非后净利润亏损6164.9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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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wenm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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