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华微两年内二度遭立案 存在重大违法退市风险 两类受损投资者可索赔

11月6日,晶华微(688130)股价收报于14.04元/股,下跌4.55%。

消息面上,晶华微于11月2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及控股股东吕汉泉分别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及吕汉泉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情形,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和吕汉泉立案调查。

公司同时提示,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上交所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这是晶华微两年内第二次被立案调查——2024年11月15日,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就上述立案事项,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结合两次立案节点,暂定以下两类投资者可参与索赔:

(1)在2024年11月15日(含当日)之前买入晶华微股票,并在2024年11月15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2)在2026年11月2日(含当日)之前买入晶华微股票,并在2026年11月2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符合上述任一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登记,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11月2日晚间,晶华微还披露,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冻结决定书》。根据公告,公司4个证券账户内的证券被冻结,冻结后不得进行转托管或转指定,不得设定抵押、质押等权利,不得进行非交易过户,但不限制上述账户卖出证券;资金账户内的资金及其孳息以及公司7个银行账户内的资金及其孳息一并被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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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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