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315打假 多家公司被监管重拳出击

公司“顶风作案”,在互动平台蹭热点披露不准确、存在误导投资者

恰逢315,证监会重拳出击对多家公司下发监管函及立案通知书。大众证券报整理发现,秀强股份、雅本化学、泰和科技在15日发布公告称,因涉嫌误导性陈述等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此外,海康威视副董事长龚虹嘉、总经理胡扬忠收到来自证监会的《结案告知书》和《处罚决定书》,*ST皇台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龙星化工公告,收到环保部门下发的《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深交所曾指出,针对违规行为,交易所通过适当形式召开违规处分会议,坚持“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对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人等违规主体及时采取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持续保持对上市公司蹭热点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提升一线监管的有效性和威慑力,保护投资者权益。

三公司蹭热点被立案调查

秀强股份此前在互动易答复投资者时表示,其为特斯拉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用玻璃的国内唯一供应商,之后股价一路暴涨,一度收获十一连板。

深交所在2月份要求秀强股份结合公司合同签订情况、同行业竞争对手情况等,补充说明公司为“美国特斯拉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用玻璃产品的国内唯一供应商”的依据及来源,相关表述是否真实、准确,公司是否属于特斯拉一级供应商,是否直接参与特斯拉上海项目,是否涉及核心技术及核心零部件的生产。

对此,秀强股份回复深交所称,特斯拉不是公司充电桩玻璃产品的直接客户,公司充电桩玻璃产品的订单由特斯拉指定厂家下达,该厂家做成合格成品后供应给特斯拉,公司不属于特斯拉充电桩用玻璃产品的一级供应商。

雅本化学在2月份曾在互动易平台表示,“公司子公司朴颐化学是阿扎那韦(Atazanavir)以及达鲁那韦(Darunavir)关键中间体的主要供应商,其中达鲁那韦主要生产手性药物中间体,达鲁那韦即达芦那韦。”而就在前不久,李兰娟院士团队曾发布过“阿比朵尔、达芦那韦能有效抑制冠状病毒”的最新研究成果。

受该消息影响,雅本化学多个交易日出现涨停。深交所在2月5日发出关注函,要求雅本化学说明是否存在以互动易平台回复替代临时公告的情形,相关信息是否存在主动迎合市场热点、炒作公司股价的情形。公司随后在回复中澄清,相关产品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小,暂时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同样蹭上疫情热点的还有泰和科技,2月份,泰和科技在互动易平台表示,“公司现在生产和经营的产品中,苯扎氯铵和次氯酸钠可用于新型冠状病毒防疫过程中的环境消毒工作”“公司拟生产的过氧乙酸,亦可用于新型冠状病毒防疫过程中的环境消毒工作”。但根据公司对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来看,2018年、2019年及2020年1月1日至2月7日,泰和科技次氯酸钠的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0.03%、0.05%、3.57%,苯扎氯铵的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7.17%、8.22%、6.72%,且苯扎氯铵主要用于水处理行业,少数客户用于公共卫生消毒领域,过氧乙酸投产后对泰和科技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深交所指出,泰和科技未在互动易回复中客观、完整反映上述消毒剂类产品相关业务的实际状况。2月4日至6日,泰和科技股票收盘价格变动达到深交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异常波动标准,泰和科技在按要求披露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中也未披露消毒剂类产品收入占比以及对泰和科技业绩的具体影响,直至2月10日才在对深交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中予以披露。3月8日,深交所网站披露了对泰和科技通报批评的处分。

新证券法实施尚未满月,上述公司“顶风作案”,在互动平台蹭热点披露不准确、存在误导投资者,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在接受大众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互动平台并不是法外之地,即便该公司不是通过公告方式发布误导性信息,监管部门仍有可能追究其信息披露责任。如果该股价出现大幅波动,受损投资者可以在证监会对其误导性陈述作出认定后,向该公司提起索赔诉讼。”

多公司及相关当事人被监管

*ST皇台(000995)3月15日晚间公告称,公司于3月13日收到甘肃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2016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受到处罚。

根据事先告知书披露,*ST皇台涉嫌信息披露违法案已由甘肃证监局调查完毕,甘肃证监局依法拟对*ST皇台及相关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甘肃证监局表示,经查明,*ST皇台及相关当事人涉嫌违法的事实具体为,2016年年度报告披露前,*ST皇台通过虚构委托代销存货等形式,虚增库存商品账面余额10246.49万元,导致《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存货项目金额虚增10246.49万元,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甘肃证监局拟决定对*ST皇台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数位相关当事人给予3万元到15万元不等的罚款。

而作为首批“河北环境友好企业”龙星化工,在9天内连续两次被邢台市环保局官方公众号曝光,龙星化工在15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其子公司沙河市龙星辅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龙星辅业”)日前分别收到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因部分环境违法行为涉嫌存在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行为,被罚款55万元。

公告显示,经邢台市生态环境局调查,龙星化工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高分散白炭黑项目热风炉部分烟气未进入脱硫塔洗涤,直接经应急管道外排环境,涉嫌存在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相关规定,邢台市生态环境局拟对龙星化工作出行政处罚:罚款45万元整。

公告显示,经邢台市生态环境局调查,龙星辅业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原油取样处露天存放的油桶未进行密封,未按规定安装、使用治污设施。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依据相关规定,邢台市生态环境局拟对龙星辅业作出行政处罚:罚款拾万元整。

此外,海康威视副董事长龚虹嘉、总经理胡扬忠收到来自证监会的《结案告知书》和《处罚决定书》。根据证监会调查,由于两位高管在增减持股份过程中未向海康威视报告为他人提供融资安排的情况,导致公司未能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相关信息,两人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编辑:newsh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