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融资新规下 终止可转债发行公司增多

转债与定增有相互替代的作用,二者的规模也呈现反向变动的关系。

本报讯(记者 刘扬)再融资新规背景下,终止可转债发行公司数量增多。23日,渤海轮渡公告称,由于资本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与中介机构审慎研究和充分讨论后,公司决定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此外,博雅生物4月22日公告,自证监会并购重组委2020年2月18日召开的会议对公司本次资产重组事项审核未通过以来,公司积极与交易对方就方案调整等事项进行沟通,双方未能就交易相关重要条款的调整达成一致意见,公司决定终止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无锡罗益(无锡)生物制药有限公司48.87%股权事项。美锦能源4月19日公布,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对于终止可转债发行的原因,多数公司表示受到资本市场环境或者融资政策变化的影响。

今年2月14日证监会公布并实施再融资新规,此前2019年11月8日,证监会就已经连发三篇征求意见稿修订再融资条款。新规出台背景下,不少公司出现了终止转债发行、改为定向增发。比如,3月14日海思科发布公告,决定终止之前的公开发行可转债计划,改为筹划新的定增方案,拟募资总额不超10.02亿元。

“作为再融资的两大重要途径,转债与定增有相互替代的作用,二者的规模也呈现反向变动的关系。例如2014-2016年再融资政策宽松,定增规模高速增长,转债规模萎缩。而2017-2019年再融资政策收紧,转债规模大幅扩容。目前定增政策再度放松,一定程度上会冲击转债的供给和规模。”海通证券固定收益分析师李波认为。

根据统计来看,2014-2016年三年间定增新增量分别为6600亿元、1.36万亿元、1.8万亿元。同期转债发行规模出现大幅下滑,2014年转债发行规模由2013年的545亿元萎缩至321亿元,2015年再度萎缩至98亿元,2016年小幅回暖至213亿元。2017-2019年三年定增获批文数量939个,仅与2015年一年的数量相当。2017新增定增额由2016年的1.8万亿元减至1万亿元,接近腰斩。2018-2019年新增定增额更是缩减至7850万元和6590万元。与此同时,可转债逐渐成为上市公司再融资的重要手段,规模出现爆发式增长,2017-2019年新增转债发行规模分别为924亿元、787亿元、2688亿元。

此外,李波进一步指出,转债未来的供给不会出现大幅的缩减,定增对于转债的冲击是有限的。相对于定增,转债的发行费率更低,2019年转债平均发行费率约为1.9%,而定增为3.8%左右,是转债的2倍。此外,转债的转股期长,股本稀释更慢,给企业带来的业绩压力小;定增则相反,一次性稀释大股东股权,给当期的企业业绩带来较大压力。

国信证券固定收益团队分析师金佳琦则表示,乐观看待再融资新规对转债市场的影响。“随着可转债市场近两年的快速发展,这一品种已被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及上市公司所熟悉,市场结构和参与热度也与从前大不相同,在金融供给侧改革过程中,多样化投融资结构仍是主要趋势,可转债作为混合型融资品种,具有其不可替代的重要性。长期来看,对于转债发行‘真空期’的担忧或许将成为过去时。”


编辑:newsh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