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新增财务造假量化标准

本报综合消息 上交所14日发布《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征求稿)》。

意见稿提出,新增财务造假量化标准,即公司连续三年虚增净利金额每年均超当年年报对外披露净利金额100%,且三年合计虚增净利金额达10亿元以上;或连续三年虚增利润总额金额每年均超过当年年报对外披露利润总额的100%,且三年合计虚增利润总额达10亿元以上;或连续三年资产负债表各科目虚假记载金额合计数每年均超过当年年报对外披露净资产金额50%,且三年累计虚假记载金额达到10亿元以上。 

编辑:gifbe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