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国内演出市场迎来政策利好

国内演出市场再度迎来利好。文旅部印发《通知》,提升审批效能、规范新业态发展,推进演出市场繁荣发展。

巡演审批程序简化

近日,文旅部印发《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演出市场繁荣发展的通知》,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不断增强企业发展的内生动力,促进演出市场繁荣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精神文化需求,助力加快形成新发展格局。

《通知》要求各地持续推进一网通办,落实“放管服”和“证照分离”改革要求,实现演出市场主体设立以及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批的一网通办,提高审批效率。巡演审批程序方面,已经文旅行政部门批准的营业性演出活动,在举办单位、参演文艺表演团体及演出内容不变的情况下,6个月内新增演出地的,文旅行政部门不再重复审批。允许在全国范围内设立外商独资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允许在自贸区设立中方控股的外资文艺表演团体。支持举办音乐、戏剧、杂技、舞蹈等演出节(季)、赛事活动,发展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旅游演艺项目。

在线演出获规范管理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文旅部对在线演出加强了管理和指引。

根据《通知》,文旅部要求各地密切关注演出新业态,创新监管理念,为演出市场新业态发展留足空间,充分激发市场活力。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互联网为公众实时提供现场文艺表演活动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并由取得《许可证》的互联网文化单位提供在线传播服务。以营利为目的,在剧院等演出场所为公众提供现场文艺表演视频播放或在线观看服务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运用全息成像、人工智能、数字视觉设计、虚拟现实等技术展示虚拟形象进行营业性演出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题材审核方面,涉及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涉及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题材,涉及民族和宗教题材,以及涉及英雄烈士题材的演出剧(节)目的内容审核工作,文旅部要求各地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严把内容准入关。对音乐节庆类演出活动,要重点对电音类、说唱类节目进行审核把关,加强对演出现场显示屏内容以及互动环节的监督检查。对沉浸式演出活动,要加强演出全流程审核,防止出现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及渲染血腥暴力等内容。对小剧场演出活动,要重点加强脱口秀、相声以及先锋话剧、实验话剧等语言类节目的内容审核和现场监管。对旅游演艺以及在现场音乐厅(LiveHouse)举办的营业性演出活动,要督促相关经营主体依法办理报批手续,确保纳入监管视线。

演出主体责任明确

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通知》分别对文艺表演团体、演员、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提出要求。文艺表演团体应当以演出为中心环节,演员应自觉提升道德品质修养,自觉抵制低俗庸俗媚俗之风,树立良好社会形象。演出经纪机构应当重点加强演出节目把关及演职人员管理,对演员经纪、演出宣传、票务经营、现场管理等进行全流程把控。为营业性演出活动提供场地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设施及舞台设备检查,排除安全隐患,推动场所安全防范工作常态化。

此外,《通知》要求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加强与宣传、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协同监管。指导协会出台执业标准和行为规范,加强行业自律和正面引导,推进协会建设。要求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宣传,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记者 朱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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