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推动返乡入乡创业工作

三部门推动返乡入乡创业 

本报综合消息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1月8日联合印发 《关于进一步推动返乡入乡创业工作的意见》指出,要进一步推动返乡入乡创业,以创新带动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意见》提出,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一是落实扶持政策。明确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同等享受当地创业扶持政策。二是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意见》强调,要优化创业服务。一是提升服务能力。建立基层服务人员管理和培训机制,设立创业服务专门窗口,组建专家团,向返乡入乡创业人员提供指导服务。支持运用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向社会购买基本就业创业服务成果,引导各类市场化服务机构为返乡入乡创业提供服务。二是强化载体服务。加强各类返乡入乡创业载体建设。三是健全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机制。推进扶贫车间、卫星工厂、返乡入乡创业小微企业等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

《意见》要求,加强人才支撑。一方面要做好用工服务。建立返乡入乡创业企业用工需求信息采集制度,提供信息发布、用工指导等服务。另一方面要深化招才引智。建立本地外出人员联络机制,引进一批返乡入乡人才,按规定为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引进人才及其家庭提供配套公共服务。返乡入乡创业企业招用的技术技能人才、经营管理人才,纳入当地人才引进政策支持范围。

编辑:gifbe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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