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销售二手车减按0.5%征收增值税
·2020-04-10 05:55
本报综合消息 4月9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明确,为促进汽车消费,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
编辑:gifberg
本报综合消息 4月9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明确,为促进汽车消费,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