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委办公室发布11条金融改革措施

本报综合消息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金融委成员单位,在深入研究基础上,按照“成熟一项推出一项”原则,将于近期推出11条金融改革措施。 

包括出台 《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办法》、《中小银行深化改革和补充资本工作方案》、《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行业绩效评价指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并推动信用评级行业进一步对内对外开放,引导注册会计师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编辑:gifbe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