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财务造假换来218万元罚单 金刚玻璃被罚后面临投资者索赔

因涉嫌信披违规,金刚玻璃(300093)及相关负责人被广东证监局作出行政处罚。处罚落地一方面是对公司前期违规事项调查画上句号,另一个方面是给投资者提供了索赔的法律依据。

三年多造假换来一纸罚单 

在等待了一年多时间后,金刚玻璃涉嫌信披违规的调查终于有了结果。金刚玻璃23日晚间公告称,公司收到广东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调查显示,金刚玻璃在2015年到2018年期间,主要有下列财务造假行为:

1、金刚玻璃在2015年至2017年期间虚增营业收入、利息收入及营业利润。2015年1月至2017年12月,金刚玻璃通过伪造定期存款合同和虚构利息收款方式虚增利息收入,通过虚构销售业务方式虚增销售收入及回款,并通过虚增产量分配真实成本的方式虚增营业成本。通过上述方式,金刚玻璃《2015年半年度报告》虚增利润4461.35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512.67%。《2015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6205.34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072.90%。《2016年半年度报告》虚增利润1482.54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678.57%。《2016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4987.67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622.26%。《2017年半年度报告》虚增利润408.74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35.43%。《2017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610.71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8.04%。

2、金刚玻璃在2015年至2016年期间虚增货币资金,2015年年报、2016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2015年1月至2016年12月,金刚玻璃通过财务不记账、虚假记账,伪造定期存款合同,配合营业收入造假虚构销售回款等方式,虚增货币资金。通过上述方式,金刚玻璃《2015年年度报告》虚增货币资金4.51亿元,《2016年年度报告》虚增货币资金3.25亿元。

3、金刚玻璃在2016年至2018年期间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情况。2016年至2018年,金刚玻璃在未经过决策审批或者授权程序的情况下,累计向关联方拉萨金刚提供非经营性资金3.02亿元用于支付股票解质押及质押利息、相关单位和个人资金往来、借款利息等用途。

据此,广东证监局拟对金刚玻璃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公司法定代表人庄大建虽然2016年3月后不再担任金刚玻璃实控人,但他仍是最主要的决策者,因此被处以30万元罚款及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其他相关负责人被处以3~20万元罚款,累计罚款218万元。

处罚后面临投资者索赔 

大众维权易栏目组律师表示:“从证监会调查结果来看,金刚玻璃违法违规的性质比较严重,对股民的权益损害较大。金刚玻璃是创业板,虽然股民人数不多,但人均损失不算小。金刚玻璃财务造假行为持续三年多,给上市公司和投资者带来重大损失。公司及负有责任的管理人员,应当承担对股民投资损失全额赔付的责任。”

据此,凡在2015年8月21日至2019年1月24日期间买入金刚玻璃,并且截至2019年1月24日仍持股的投资者,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 “大众证券报”报名参与索赔。

金刚玻璃在公告收到处罚的当天,同时也发布了退市风险警示。因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及存在关联方占用大额资金及大额非交易性资金往来的情况,金刚玻璃2018年财报被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相关规定: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均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深交所可以决定暂停上市公司股票上市。若金刚玻璃2019年度财报继续被出具“否定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深交所可能暂停公司股票上市。

金刚玻璃2019年年度业绩快报显示,公司2019年营业总收入为6.13亿元,比上年同期下滑16.9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1亿元,较上年同期由盈转亏。

记者 许立婷

编辑:gifbe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