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海科技IPO:关键的“未分配利润”,存疑的“高新”身份

手机充电器制造商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奥海科技”)将在4月16日上会,谋求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

资料显示,奥海科技是一家从事充电器、移动电源等智能终端充储电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其中充电器为其核心业务,2016年至2019年上半年,公司充电器产品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均超过85%。

成立三年攒了过亿未分配利润

据奥海科技2019年10月25日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下称“招股说明书”)显示,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上半年(下称“报告期内”),奥海科技营收分别为10.12亿元、11.53亿元、16.61亿元和9.80亿元;同期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60亿元、0.51亿元、1.14亿元和0.80亿元。

在报告期内,奥海科技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1.47%、22.76%、16.57%和19.25%,前几年呈大幅下滑态势,仅在2019年上半年略有回升。

另外值得关注的是,从奥海科技招股说明书股本形成和变化中可以看出,公司成立于2012年2月21日,直至2013年5月8日,注册资本仅200万元。到了2016年8月12日,公司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奥海科技的注册资本由1200万元变更为1.2亿元。据此计算,奥海科技自成立以来截至2016年8月的未分配利润,不低于1.08亿元。

一家注册资本为200万元的公司,从事的又是低毛利率的行业,是如何做到在仅成立三、四年的时间,能“积攒”下1.08亿元的未分配利润?对此,奥海科技的招股说明书对于报告期前的未分配利润只字未提。

仅过了五个月,奥海科技在2017年2月28日,以瑞华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净资产3.1亿元为基数折股,其中1.35亿元折合为股本,其余1.75亿元计入资本公积。

截至报告期内,公司实控人刘昊、刘蕾夫妇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11241.2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2.90%。

奥海科技股权结构图

也正因为1.08亿元的未分配利润扩资,加上瑞华的3.1亿元净资产评估,奥海科技一旦成功上市,刘昊、刘蕾夫妻的身价将成几何倍数的暴增。

高新技术企业身份存疑

据招股说明书披露,奥海科技于2018年11月28日通过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取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等相关法规规定,奥海科技在2018年至2020年可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1月印发的修订后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一条第(四)款显示,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应不低于10%。

从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员工情况来看,报告期内,奥海科技技术研发人员分别为167人、197人、204人、287人,同期仅占到员工总人数的6.83%、6.09%、5.02%、6.11%,均离《管理办法》中的10%相去甚远。

奥海科技员工结构图

此外,招股说明书显示,在冲刺上市的前三年,奥海科技还存在为员工突击补缴五险一金的情况。2016年底,奥海科技工伤保险未缴纳人数为857人、养老保险未缴纳人数为951人、医疗保险未缴纳人数为941人、失业保险未缴纳人数为969人、生育保险未缴纳人数为948人、公积金未缴纳人数为2092人。而同期奥海科技的员工总数为2445人。

对此,奥海科技“甩锅”给了员工。招股说明书称,未缴纳的五险一金主要是由于员工对于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政策不理解,参保意识淡薄,对缴纳五险一金冲淡了工资抱有抵触情绪,需要公司大量长期的宣传劝导工作消除员工思想障碍。

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实行的社会保障制度,具有法定的强制性。《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律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设置的强制性条款,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同时履行的法定义务。

依据《社会保险法》第84条、第86条等法律规定,即使劳动者保证不追究用人单位的责任,但用人单位仍然面临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强制征缴以及行政处罚的法律风险。

奥海科技在招股说明书中称,目前不存在因违反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而受到劳动保障行政处罚的情况,也未受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处罚。

奥海科技2016年8月关键性的1.08亿元“未分配利润转增公司注册资本”是否存在水分?研发人员人数未达《管理办法》标准又是如何评上高新技术企业的?这些问题将给奥海科技能否顺利过会带来极大的不确定性。

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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