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任董事长邓天洲被上交所公开谴责 *ST中天索赔征集中

鉴于证监会已对公司立案调查,一旦处罚下达,投资者可依法提起诉讼索赔

上交所11日公开谴责了*ST中天(600856)及有关责任人并给予通报批评,这也间接证实了公司信披方面确实存在违规行为。鉴于证监会已对公司立案调查,一旦处罚下达,投资者可依法向公司提起诉讼索赔。

上交所公开谴责并通报批评

5月11日,上交所披露了《关于对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经查明,*ST中天对外担保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未及时披露担保债务到期未予归还情况,未及时披露诉讼事项,对外投资事项未及时披露。

《决定》首先指出,2016年至2018年期间,*ST中天在未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下,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天资产及其子公司和非关联方的16笔借款提供担保,合计金额22.91亿元。

其次,自2018年4月27日至2019年5月18日,公司上述担保涉及债务的借款期限陆续届满(部分债务因被担保方未能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偿还本息加速到期),担保涉及相关债务合计金额18.11亿元。根据相关规定,被担保方未能在借款到期后15个交易日内履行还款义务,或者被担保人出现破产、清算或其他严重影响其还款能力的情形,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但直至债权人提起诉讼后,公司才在2019年7月11日、8月3日、8月10日、10月19日的涉及诉讼公告中一并予以披露,致使信息披露不及时。

上述16笔担保中的债权人已通过诉讼方式,将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请求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公司已累计收到14份应诉通知书,涉诉金额合计14.15亿元。2019年4月11日,公司收到为武汉绿能担保案的应诉通知书,累计诉讼达到披露标准。除于2019年6月18日披露的与平安信托有限公司3.5亿元的诉讼外,其他13起诉讼,公司均未按规定及时披露,直至2019年7月11日、8月3日、8月10日、10月19日才披露对外担保事项及相关诉讼情况。

对此,上交所做出纪律处分决定:对*ST中天、公司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兼总裁邓天洲、黄博和时任董事会秘书陈正钢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邓天洲、黄博5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时任总会计师王海玲、穆天玉,时任董事会秘书孙永成、徐天啸予以通报批评。

大众维权易栏目组律师认为,凡在2017年5月16日至2019年6月25日期间买入*ST中天,并在2019年6月25日持有该股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018)报名参与索赔。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重大不确定性

财报显示,*ST中天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31.32亿元,同比下降290.86%。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在报告期内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指出,受流动性风波影响,*ST中天现金流紧张,以致可供经营活动支出的货币资金严重短缺,由此造成大量逾期未偿还债务,且存在很可能无法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变现资产、清偿债务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银行借款余额及应付票据合计余额55.66亿元,逾期债务未清偿余额为6.05亿元。违规对外担保事项涉及金额为22.91亿元,公司经综合判断计提预计负债金额为2.26亿元。上述事项导致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此外,由于公司2018年、2019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在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级市场上,*ST中天股价一路下跌,5月12日收盘时,公司股价跌破1元,报0.98元。

记者徐海峰 实习记者肖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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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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