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康美造假300亿仅罚60万?律师:没那么简单!

昔日的千亿市值中药大白马ST康美(600518)财务造假一案终于尘埃落定。5月14日晚间,证监会宣布对ST康美作出处罚及禁入决定。自证监会在2018年12月28日开始立案调查ST康美,2019年5月17日证监会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调查进展,距此已过去近一年时间。

证监会最终认定,2016年至2018年期间,ST康美虚增巨额营业收入,通过伪造、变造大额定期存单等方式虚增货币资金,将不满足会计确认和计量条件工程项目纳入报表,虚增固定资产等。同时,康美药业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上述行为致使ST康美披露的相关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

复盘千亿大白马造假全过程

ST康美于2001年在上交所挂牌,作为中国医药行业的“领头羊”,公司先后通过了化学药GMP、中药GMP、GSP认证,成为A股最为出名的医药大白马之一。

2007年,ST康美营收增速为56.74%,营收首次突破10亿元,在IPO时承诺的建设项目也在彼时陆续完工。随后公司迎来了一波增长高峰,连续两年营收增速超过83%。2018年,ST康美市值一度突破1200亿元,仅次于号称“药中茅台”的恒瑞医药。

谁也没能想到,“膀大腰圆”的ST康美竟然“瘦身”了。2018年12月28日,ST康美公告称,因涉嫌信披违规,公司遭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告一出,市场一片哗然,ST康美的股价一度连续封死在跌停板。

其实早在2012年,市场就有质疑ST康美财务造假的声音,而公司“存贷双高”遭最多质疑。所谓“存贷双高”,即公司在拥有大笔现金的同时,还借入大笔有息负债。

从ST康美历年财报来看,存贷双高的问题并不只存在于一两年的时间。2010年,ST康美的货币资金和有息负债余额均为28亿元,占净资产的比例超过一半。而在2015年-2018年,ST康美的资产负债表上几乎除了现金就是有息负债。

市场的反应引起了监管层的关注,ST康美在证监会开展正式调查之前先开展了自查。根据自查结果,ST康美对财务报表中多达14个会计科目进行了调整,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调减近300亿元的货币资金和调增近200亿元的存货。对于如此庞大金额的会计调整,公司轻描淡写的解释为“会计处理存在错误”。

根据证监会2019年向ST康美下发的行政处罚告知书显示,2016年至2018年上半年,康美药业分别虚增营收89.99亿元、100.32亿元、84.84亿元,2018年年报虚增营收16.13亿元;两年半时间虚增营业利润39.36亿元,占同期公告营业利润的三分之一。

康美药业曾在彼时作出回应,对财务造假带来的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诚恳致歉。同时,公司再次向市场提示了大股东质押比例较高、流动性存在压力等问题,并需要一定期间进行解决,存在不确定性。

根据5月14日晚证监会下发的处罚决定书显示,2016至2018年,康美药业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马兴田等人涉嫌组织相关人员虚开和篡改增值税发票、伪造银行回款凭证、伪造定期存单,累计虚增收入300亿元,虚增利润40亿元,通过多种造假方式掩盖货币资金缺口,造成账银差异最高达360多亿元。

顶格处罚60万元?律师:难逃刑事追责+民事诉讼

据处罚决定书显示,对于ST康美有预谋、有组织,长期、系统实施财务欺诈行为,践踏法治,对市场和投资者毫无敬畏之心,严重破坏资本市场健康生态。证监会决定对ST康美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21名责任人员处以90万元至10万元不等罚款,对6名主要责任人采取10年至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虚增收入300亿元,处罚金额只有60万元,数字悬殊之大让诸多投资者表示不解。

据大众维权易栏目组律师表示,修订后的新《证券法》于2020年3月1日实施,而ST康美的造假行为发生在此日期之前,因此不适用于新《证券法》。根据2005年的《证券法》规定,对于上市公司的顶格处罚只有60万元。

但ST康美应受到的惩处还远没有结束。据处罚决定书显示,证监会已将ST康美及相关人员涉嫌犯罪行为移送司法机关。而就在近日,“上海第一案”的主角中毅达(600610),四名被告人被判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各领刑一年至拘役三个月。

人民网也有评论文章指出,相比上市公司大额资金造假的行为,有人用“罚酒三杯”来形容其受到的处罚。实际上,所谓“罚酒三杯”是对我国法律体系的片面误读。证监会履行监管职责,给出的行政处罚只是“前菜”。后续,司法机关将依据犯罪事实,对企业量刑裁判。那些对法治缺乏敬畏之心的违法企业,必将面临更为严厉的惩戒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证监会还在处罚决定书中表示,ST康美造假一案相关中介机构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行政调查审理程序中。资料显示,ST康美此前的审计机构为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下称“正中珠江”),而正中珠江近一年来客户和团队大量出走,截至今年5月1日,正中珠江有65家A股客户改聘审计机构,对比2018减少了72.2%。

公司被处罚、高管被判入狱、受损股民提请维权诉讼——这是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认为ST康美造假案难逃的发展轨迹。律师认为,凡在2017年4月20日至2018年12月28日期间买入ST康美,并在2018年12月29日当天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011)报名参与索赔。此外,律师提醒投资者,可将涉案中介正中珠江列为本案共同被告一并起诉,要求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12月31日,ST康美在册股东人数22.06万户,目前在大众维权易平台登记拟向ST康美诉讼索赔的人数已达数千人。在栏目组律师看来,ST康美或在原告投资者人数、索赔总额等数据上刷新A股证券索赔单一案件最高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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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newsh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