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虚增利润1.8亿元 新纶科技索赔正式启动

针对新纶科技(002341)此前信披违规行为,证监会下达了正式处罚。5月24日晚,公司公告称,公司于5月21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的落地,给受损投资者提起索赔诉讼提供了法律依据。

三年虚增利润1.8亿元

经查明,新纶科技存在虚构贸易业务虚增收入及利润、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三项违法事实。证监会依法决定对新纶科技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侯毅、副董事长兼总裁傅博、副总裁兼董秘高翔、财务总监马素清等19名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至30万元不等罚款。

决定书显示,新纶科技2016至2018年虚增收入累计7.37亿元、虚增利润累计1.80亿元;未按规定披露总额超过10亿元的关联交易;及未按规定披露4亿元对外担保。

新纶科技2019年年报显示,公司2019年实现净利润988.08万元,同比下降96.58%;扣非净利润亏损3344.27万元,同比下降115.01%;每股收益0.0086元,同比减少96.87%。

二级市场上,2018年以来,新纶科技最低跌至4.47元,较期间高点15.6元最大跌幅超过七成,市值最高缩水逾120亿元。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认为,凡在2017年4月25日至2019年6月25日期间买入新纶科技,并在2019年6月25日当天仍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018)报名参与索赔。

公司实控人将发生变更

5月17日,新纶科技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显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侯毅与银川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川金控”)签署了《合作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共2.58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35%)的表决权全部委托至银川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行使。在本次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后,侯毅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但不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此,新纶科技实控人将发生变更。

银川金控负责协调新纶科技的融资,使其获得金融机构或其他主体的新增贷款不低于3亿元。同时,银川金控预付12.5亿元作为受让侯毅转让新纶科技股权的转让款,转让的股权数量不低于1.15亿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新纶科技还将由深圳迁址至银川市,成为银川市辖区上市公司。

对此,深交所下发了关注函。新纶科技在回复中表示,本次表决权委托并未构成且不涉及股份转让,但侯毅与银川金控之间的股份转让行为将在侯毅依法可以转让其所持有的部分或全部标的股份时启动,届时双方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另行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同时,新纶科技也表示,在本次《合作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正式生效后,上市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将进行适当调整。基于上述情况,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将变更为银川金控,而银川市国资委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记者 徐海峰 实习记者 肖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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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newsh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