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披数据前后不一 华塑股份IPO前高管相继离职有隐情
曾在新三板上市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塑股份”)2019年1月31日公告终止挂牌,并于2020年4月3日在证监会网站发布了招股书。华塑股份核心产品为PVC和烧碱,大众证券报记者发现,作为一家国资背景公司,华塑股份招股书披露数据前后不一,且高管IPO前相继离职。
控股股东扮演多种角色
根据招股书显示,华塑股份控股股东为淮矿集团(全称“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持52.95%的股份。安徽省国资委直接持有淮矿集团100%的股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此外,公司的其他股东分别为,皖投工业持有15.43%;建信金融持有10.81%;中国成达持有5.77%;定远国资持有5.43%;马钢投资持有4.81%;东兴盐化持有4.81%。
值得关注的是,淮矿集团不仅是华塑股份的第一大供应商,同时还是公司前五大客户。
根据招股书显示,2017年-2019年,华塑股份对淮矿集团的采购金额分别为11.12亿元、9.10亿元和6.11亿元,占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6.58%、33.89%和22.53%。而2017-2019年,华塑股份对淮矿集团的销售金额分别为1.67亿元、1.53亿元和1.75亿元,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23%、3.49%和3.83%。实际上,2017年、2018年淮矿集团均为华塑股份的第一大客户,2019年为第二大客户,交易金额仅比第一大客户华亚芜湖塑料有限公司少16.67万元。
有意思的是,根据华塑股份在新三板上市时披露的2017年年报数据,2017年股东主要客户分别为滁州华塑物流有限公司、宁波炜烨塑化有限公司、无为磊达水泥有限公司、大连申德贸易有限公司和兰精(南京)纤维有限公司。除了第二大客户宁波炜烨塑化有限公司销售金额与招股书所披露的一致,其他四大客户无论是销售金额还是年度销售占比均与此前披露不一致。(见图1、图3)
图1
图3
“前后不一”的现象在供应商数据上体现更为明显。根据2017年年报数据,滁州华塑物流有限公司、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淮北矿业集团大榭煤炭运销有限公司、黄山淮海商贸有限公司为公司主要供应商,采购金额分别为5.90亿元、3.47亿元、2.34亿元、1.61亿元和1.86亿元,其中,华塑股份与滁州华塑物流有限公司、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淮北矿业集团大榭煤炭运销有限公司均为关联关系。
这与招股书披露的前五大供应商又出现不一。尤其是招股书中披露,公司2017年向黄山淮海商贸有限公司采购金额为2.23亿元,这与此前年报披露数据少0.37亿元,而且该公司由此前年报披露中的第五大供应商变为招股书中的第三大供应商。(见图2、图3)
图2
对于信披数据前后不一的现象,华塑股份在给记者的书面回复中称:“贵报提出的数据不一致的问题,属于正常会计范围内的修正,符合相关会计准则。”
高管IPO前相继离职
除了信披数据前后不一,令人生疑的是在华塑股份IPO前夕高管相继辞任。
根据招股书披露,自2017年3月28开始截至招股书签署日已有6位高管辞任。值得一提的是,华塑股份原董事长丘永桂则在2019年10月28日辞任。
有意思的是,根据上游新闻刊发的《安徽张贵涉黑案中的不雅视频:国企财务总监与美女酒店开房》报道中,2019年5月7日,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了张贵等人涉黑一案。法院认定张贵的犯罪事实中有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认定他侵犯了华塑公司董事长丘某、财务总监孙某和物业负责人温某的个人信息。
而2019年11月26日,淮北中院认定相山区法院在审理张贵案时,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当记者向张贵的辩护人北京富力律师事务所律师殷清利求证此案最新进展时,他表示,“暂时因疫情中止诉讼,仍将代理该案件”。
从淮北矿业集团纪委发布的情况说明看(见图4),财务总监孙朔于2018年6月停职配合调查。而招股书披露,2018年7月16日,孙朔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其离任是“因个人原因”。
那么,孙朔是否有违法行为?其他高管辞任是否亦存在相关问题?华塑股份在给记者的书面回复中称:“企业高管辞职或调动是正常情况,若有违纪情况,请贵报与司法部门沟通核实。”
对于华塑股份的上市进展,本报将持续跟踪。记者 蔡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