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踩雷”遭证监会处罚,长园集团索赔征集中

曾经溢价6倍多收购回来的长园和鹰,反倒成为上市公司长园集团(600525)的拖累。近日,证监会终于对其信息披露违法一案调查完毕。长园集团6月12日公告称,公司收到深圳证监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子公司财务造假被查明

公开信息显示,2016年6月,长园集团以18.8亿元对价收购上海和鹰机电科技(后更名为长园和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和鹰)80%股权,采用收益法评估,增值率652.02%,形成商誉16.08亿元。被收购方承诺长园和鹰2016年度、2017年度累积合并报表口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不少于3.5亿元。若长园和鹰业绩未达承诺目标,则业绩补偿义务人须按照协议的相关约定对长园集团进行利润补偿。自2016年8月起,长园集团开始将长园和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经查明,长园和鹰通过虚构海外销售、提前确认收入、重复确认收入、签订“阴阳合同”、项目核算不符合会计准则等多种方式虚增业绩,导致长园集团2016年、2017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据告知书揭示,长园和鹰具体违法事实多达11项,最终导致长园集团2016年度合并利润表虚增营业收入1.50亿元,虚增利润总额1.23亿元;2017年度合并利润表虚增营业收入2.10亿元,虚增利润总额1.80亿元。此外,长园和鹰确认对M.T.SEWING的销售收入,发生在其被纳入长园集团合并报表范围之前,该笔业务导致长园集团虚增2016年度、2017年度期末应收账款870.41万元。

基于此,深圳证监局拟决定,对长园集团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至30万元不等罚款。另外,深圳证监局拟决定对时任长园和鹰董事长、总裁尹智勇,时任长园集团监事会主席、长园和鹰财务总监史忻,时任长园和鹰常务副总裁、长园和鹰子公司上海欧泰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刘瑞分别采取10年、5年、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根据证券法及虚假陈述相关司法解释,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提示,凡是在2017年3月14日至2018年12月24日期间买入长园集团,并在2018年12月24日收盘仍持股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018)报名参与索赔。

公司收购曾多次商誉爆雷

长园集团成立于1986年,是由中科院创立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专业从事电动汽车相关材料、智能工厂装备、智能电网设备的研发、制造与服务,于2012年底登陆上交所。

2014年以来,长园集团屡次展开大型收购,先后投资星源材质、收购江苏华盛化工80%股权、增资沃特玛11.11%股权,还陆续收购了珠海运泰利、中锂新材、长园和鹰、芬兰欧普菲等公司大部分股权。除长园和鹰外,珠海运泰利、中锂新材等公司也形成大量商誉。

据长园集团公告显示,公司2019年度计提5.77亿元资产减值准备,其中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就达4.09亿元,包括珠海运泰利2.13亿元,长园和鹰及其下属公司商誉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合计1.96亿元。而公司2018年度计提12.92亿元资产减值准备,其中计提商誉减值准备8.44亿元,包括中锂新材4.83亿元,长园华盛3.04亿元。

记者 徐海峰 实习记者 肖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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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newsh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