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信披“玩火”终被处罚 *ST林重投资者获索赔机会

在历经8个多月调查后,*ST林重(002535)于7月15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公司2017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证监会依法拟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公司多位时任高管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

经查明,2017年2月10日,*ST林重和兰州中煤支护装备有限公司(下称“兰州中煤”)签订工业产品采购合同,合同约定由兰州中煤向*ST林重提供锂电池系列设备,合同总价款为3.9亿元,约定交货、提货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2017年2月18日和2月21日,*ST林重分别支付给兰州中煤1亿元和0.95亿元,记入对兰州中煤的预付账款。

2017年12月31日,*ST林重将预付给兰州中煤的1.95亿元转为对子公司林州朗坤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朗坤科技”)的其他应收款。朗坤科技确认对*ST林重的其他应付款,并将其他应付款1.95亿元转入在建工程科目。同时,朗坤科技将其对*ST林重的其他应付款利息进行资本化,即根据*ST林重向兰州中煤支付预付账款起计算的利息(313天、年利率7.03%)共计1191.88万元,记入在建工程,同时贷记对*ST林重的其他应付款。*ST林重将此笔资本化利息借记对朗坤科技的其他应收款,同时抵减财务费用并确认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通过这种方法,*ST林重2017年合并资产负债表虚增在建工程2.07亿元,虚减预付账款1.95亿元,虚增利润总额1124.41万元,占当期披露合并利润总额的比例为48.72%。基于此,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认为,凡是在2018年4月3日至2019年11月21日期间买入*ST林重,且在2019年11月21日依然持有该股的投资者,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6016)参与索赔。

在这次处罚前,*ST林重在信息披露方面已多次出现问题。就在被罚前几日,深交所刚对*ST林重下达《监管函》。深交所指出,*ST林重未及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未履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及未及时披露公司可能承担大额担保赔偿责任等信披和公司治理不合规问题。

此外,*ST林重年审机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9年年报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内控报告出具了否定意见、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

更值得一提的是,*ST林重2018年年报也被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保留意见。2019年7月13日,林州重机董事长郭现生、董事总经理郭钏、财务总监曹庆平因公司2018年年报经审计的净利润与此前业绩预告差异较大,未准确履行信披义务,被深交所通报批评。

记者 许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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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newsh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