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刑事案件却不披露 超越环保挑战注册制信披底线

日前,主营业务为固废处理的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超越环保”)在证监会网站披露了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大众证券报》记者经过调查发现,超越环保曾涉及一桩受贿刑事案件,但相关信息并未在招股书中披露。此外,公司享受废弃电器电子国家基金补贴,但在一次现场检查中被爆出四大问题,招股书中亦未有披露。在创业板试点注册制背景下,超越环保的行为无疑是在“拷问”信披底线。

曾涉刑事案件

根据超越环保招股书显示,公司成立于2009年7月28日,前身为“滁州市超越新兴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后更名为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12月6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决议以超越有限截至2019年5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目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高志江、李光荣、高德堃,高志江和李光荣系夫妻关系,高德堃系二人子女,截至招股书签署日,其三人共同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合计97%。

记者调查发现,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曾于2017年11月22日发布了一份关于 《张仰峰受贿一审刑事判决书》((2017)皖1523刑初188号)。判决结果显示,被告人张仰峰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十万元。没收被告人张仰峰违法所得款586460元,上缴国库。

上述判决书显示,张仰峰案发前任安徽省环境保护厅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处处长。舒城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08年,被告人张仰峰在执法工作中结识了环保监管企业安徽滁州超越废弃物处理中心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高某,并于2008年至2016年期间,多次收受高某给予的人民币共计8.9万元。”(见图1)

根据张仰峰的供述:“2008年,其担任环境监察局副局长,去滁州检查工作住在宾馆,高某到宾馆给其20000元,后来越走越近。2009年至2013年春节期间,他每次到合肥来,除了其调到江南分局的两年在一起吃饭时给其10000元现金,其它年份都是到其办公室,每次送10000元现金,这5个年份春节期间,他总共送5万元。在这5年期间,他还在中秋节期间来过1、2次,每次给5000元现金。”

证人高某的证言亦显 “其总共送给张仰峰8.9万元”。(见图2)

对此,超越环保招股书未做任何披露。

现场检查被爆问题

根据招股书显示,超越环保主营业务分别为危险废物处置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两大类。其中,2017年至2019年危险废物处置业务占比分别为62.04%、70.11%、68.82%;2017年至2019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业务占比分别为37.96%、29.89%、31.18%。

公司是安徽省仅有的6家纳入国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名单的企业之一,是滁州市唯一一家纳入该名单的企业。同时,公司已被纳入国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名单。

值得一提的是,尽管拿着基金补贴,也不意味着超越环保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上规范。

记者根据调查发现,安徽省环保厅曾发布关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检查情况的通报 (皖环函[2018]801号)。安徽省环保厅于2018年5月22日至6月2日组织对全省享受国家基金补贴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中发现超越环保存在四大问题。其中包括:“1、地磅校验、库房盘点和缺少关键零部件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品检记录不完整。2、荧光粉收集设施不能确保微负压环境,存在荧光粉外漂现象。3、冰箱抽取氟利昂的视频监控点位清晰度不高。4、环境监测指标不齐全,需按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审查和许可指南》(环保部2010年第90号公告)附录二要求完善日常环境监测。”(见图3)

对此,超越环保招股书亦未有任何披露。

作为创业板试点注册制下获受理申请的企业,超越环保的信披质量显然有待提高。一方面,公司所涉刑事案中的“高某”是否为公司董事长高志江?如果不是,又与公司是何关系?公司是否存在隐瞒其他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业务的行为?另一方面,作为主营业务之一,并且享有补贴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曾现不规范现象,这其中是否存在骗补行为?未来公司将如何整改避免上述不规范现象发生?

带着上述问题,记者书面致函超越环保,但截至发稿前,并未收到公司任何回复。对于超越环保上市进展,本报将继续关注。 记者 蔡方


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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