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尤夫、ST新海“摘星”后复牌 投资者维权应把握节奏

ST尤夫(002427)、ST新海(002089)近日相继公告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停牌。两股票已于8月4日复牌。

具体来看,ST尤夫公告因触及“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情形,公司股票于2018年2月8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目前,上述情形尚未消除,且公司目前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弱,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实行其他风险警示。ST新海因当前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弱,且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9年度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继续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2020年3月9日,ST尤夫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指出其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与实际控制人的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对外担保,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或有负债问题,证监会拟对尤夫股份等给予行政处罚。

ST尤夫的实控人颜静刚在2018年时曾经承诺过,若立案调查致ST尤夫经济受损,将对上市公司全额赔偿。在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看来,一旦证监会对公司作出正式处罚,ST尤夫还将承担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受损的损失。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于2016年11月1日至2018年1月18日期间买入ST尤夫,并在2018年1月19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011)报名参与索赔预征集。

2019年4月30日,ST新海披露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核报告》。年审注册会计师认为,公司现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期末余额合计5.58亿元,该资金往来不符合相关规定。2019年5月22日,ST新海发布《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明确承认存在控股股东资金占用且未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鉴于ST新海已经承认关联方存在资金占用的违规行为,刘鹏律师认为,在2019年4月29日收盘时仍持有ST新海股票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011)报名参与索赔预征集。刘鹏律师提醒:“目前证监会尚未对ST新海立案调查,索赔条件将在证监会行政处罚下达后,根据处罚内容进行调整。”

从盘面来看,ST尤夫4日复牌后已连续两日“一字”涨停,今日(5日)报收6.58元/股,两日共计涨幅9.97%,收盘时买一档位仍积压了11251手买单。ST新海继复牌当日涨4.83%后,今日下跌2.13%,报收2.76元/股。

有市场人士分析:“ST尤夫虽然因银行账号被冻结原因暂时无法‘脱帽’,但受益于近期市场热炒的集成电路与锂电池概念,加上证监会对公司信披违规的处罚已接近尾声,不确定性已大大降低。而通信与锂电池‘血统’更为纯粹的ST新海已较5月底的1.88元/股,涨幅不少,主力资金呈现净流出态势,获利盘有兑现筹码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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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newsh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