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多项违规拟被行政处罚 *ST仁智投资者索赔征集中

8月13日,*ST仁智(002629)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称“中国证监局浙江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一旦证监会正式处罚下达,投资者可通过法律诉讼要求公司赔偿投资损失。

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ST仁智于2019年4月25日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明,*ST仁智涉嫌违法事实如下:虚构业务入账,其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未按规定披露开立商业承兑汇票事项;未按约定披露资金拆借事项。

《事先告知书》显示,2017年,*ST仁智通过虚构油服业务及钢贸业务,虚增营业收入9041.72万元,虚增营业成本6079.52万元,导致其披露的2017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其次,2018年,*ST仁智时任董事长兼总裁陈昊旻、董事长助理陈伯慈,要求公司出纳在没有真实商业背景的情况下,向广东中经通达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具大额电子商业承兑汇票。*ST仁智未就上述开具商业承兑汇票行为履行内部审议程序,亦未在2018年一季报、2018年半年报中如实披露对外开具商业承兑汇票事项。

此外,2017年3月,*ST仁智向安投融(北京)金融信息有限公司借款3000万元;2018年3月,*ST仁智全资子公司向中经通达借款1000万元,陈昊旻作为*ST仁智法定代表人在合同上签字。*ST仁智未就上述借款事宜及时屡行披露义务。

中国证监局浙江局拟决定,对*ST仁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相关当事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至30万元不等罚款。同时,中国证监局浙江局拟对陈昊旻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

鉴于证监会拟处罚已下达,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认为,凡在2018年4月27日至2018年10月19日期间买入*ST仁智,并在2018年10月19日收盘时仍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018)报名参与索赔。

记者徐海峰 实习记者肖宏娟

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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