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林重因财务造假被罚 折价出售资产遭质疑

近日,*ST林重(002535)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证监会决定对*ST林重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郭现生、时任总经理郭钏、时任财务负责人曹庆平,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认为,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因*ST林重虚假陈述而受损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诉讼向公司索赔相关损失,于2018年4月3日至2019年11月21日期间买入*ST林重,并在2019年11月22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011)报名参与。

虚增利润占当期利润总额近半

从《行政处罚决定书》来看,*ST林重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17年2月10日,*ST林重和兰州中煤签订工业产品采购合同,合同约定由兰州中煤向*ST林重提供锂电池系列设备,合同总价款为3.9亿元,约定交、提货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2017年2月18日、21日,林州重机分两笔支付给兰州中煤1亿元、0.95亿元,记入对兰州中煤的预付账款。

2017年12月31日,*ST林重将预付给兰州中煤的1.95亿元转为对子公司林州朗坤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朗坤科技”)的其他应收款。朗坤科技确认对*ST林重的其他应付款,并将其他应付款1.95亿元转入在建工程科目。同时,朗坤科技将其对*ST林重的其他应付款利息进行资本化,即根据*ST林重向兰州中煤支付预付账款起计算的利息(313天、年利率7.03%)共计1191.88万元,记入在建工程,同时贷记对*ST林重的其他应付款。*ST林重将此笔资本化利息借记对朗坤科技的其他应收款,同时抵减财务费用并确认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通过这种方法,*ST林重2017年合并资产负债表虚增在建工程2.07亿元,虚减预付账款1.95亿元,虚增利润总额1124.41万元,占当期披露合并利润总额的比例为48.72%。

对此,证监会决定对*ST林重给予警告,并处以 30 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时任总经理、时任财务负责人给予警告,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

拟转让资产三个月减值近六成

财报数据显示,2018年和2019年,*ST林重净利润分别亏损1.25亿元、19.91亿元;2019年末公司净资产7.87亿元,较2018年末同比锐减71.69%;公司预计今年上半年净利润盈利600万元-900万元,同比增长17%-75.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收到政府补助款1600万元。

同时,因一笔高达3.7亿元的对外担保损失金额及担保损失的追偿金额无法判断,年报审计机构对公司2019年年报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且公司连续两年亏损,2019年末流动资产小于流动负债。种种“麻烦”让公司在2020年5月间“披星戴帽”,股票简称由“林州重机”变成了“*ST林重”。

值得一提的是,2019年12月14日,*ST林重曾披露过拟将持有的林州重机林钢钢铁有限公司(下称“重机林钢”)100%的股权转让的事宜,根据当时的公告,重机林钢在2019年9月底时的所有者权益数据为6.38亿元。

到了2020年6月30日,*ST林重再度公告称,拟将重机林钢100%的股权转让给内蒙古锦达煤焦有限责任公司,重机林钢在2019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被认定为-2762.28万元,转让金额设定为2.58亿元。

为什么仅三个月时间,重机林钢净资产大幅减值近六成?记者拟联系*ST林重咨询相关事宜,但*ST林重官方网站投资者关系页面显示404错误,疑已被删除,公司证券部电话也在响了数声后被挂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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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newsh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