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帽”市场预期升温 ST抚钢受损投资者索赔征集中

在9月3日“2020年辽宁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中,投资者的关注点仍是ST抚钢(600399)何时能够“摘帽”。公司表示,目前公司仍在观察及整改期,符合条件后,会积极向上交所提出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

ST抚钢于8月19日晚公布2020年半年报称,2020年上半年,公司重点围绕提高盈利能力开展技术和市场开发,同时严格控制制造成本。2020年上半年,公司实现钢产量32.16万吨,钢材产量25.96万吨,与上年同期相比,均小幅提高;实现营业收入31.07亿元,比上年同期30.82亿元提高0.81%;实现净利润1.83亿元,比上年同期1.26 亿元提高46.07%。

靓丽的财报使得ST抚钢“摘帽”的市场预期升温。按照最新年报盈利、最新一期续盈、且每股净资产高于1元的标准测算,截至目前,ST抚钢已经符合“摘帽”条件。对于何时“摘帽”,ST抚钢在“辽宁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中回应到,“因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的处罚决定于2019年12月份下达,目前处于被监管部门观察及整改期。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规定,密切关注相关进展情况,在符合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后,积极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并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这意味着,目前证监会行政处罚仍旧在影响着公司。

2019年12月27日,ST抚钢发布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查明,抚顺特钢(曾用名)2010年至2016年年度报告和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的期末存货余额存在虚假记载。另外,抚顺特钢2013年至201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期末在建工程余额存在虚假记载,累计虚增在建工程11.3亿元。

今年6月,投资者诉ST抚钢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在沈阳中院首次开庭。截至2020年半年报披露日,公司收到法院发来的关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的《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合计174 例,法院已受理的原告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所涉诉讼请求金额合计为3138.50万元, 其中164例已经开庭审理。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告诉记者,目前受损投资者依然可以加入针对该公司的维权索赔。

刘鹏律师表示,凡在2011年4月14日至2018年1月30日期间买入ST抚钢,并在2018年1月31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011)报名参与索赔。刘鹏律师认为,法院判决的赔付金额比例值得关注。

记者 李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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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newsh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