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华高科遭“牛散”起诉 索赔金额超5000万元
风华高科(000636)于近日公告称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根据材料显示,广州中院已受理71名原告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索赔金额合计约8362.58万元,案件将于 2020年9月23日、24日再次开庭。
回顾风华高科投资者索赔进程,2019年11月22日,风华高科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自2018年8月7日开始对风华高科立案调查,查明公司存在两大问题:一是,风华高科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2016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16年半年度报告虚增利润总额6192.12万元,占2016年半年报利润总额的比例为60.21%,占2016年年报的比例为33.05%。二是,风华高科未及时披露董事会及监事会决议。证监会对涉案的26名公司在职或离职人员(包括三任董事长)开出罚单,罚金累计187万元。
行政处罚的下达,给了因风华高科虚假陈述而受损的投资者索赔的机会。2020年7月,广州中院对投资者诉风华高科证券索赔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风华高科应向26名原告赔偿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利息合共金额为8855.55万元,原告获得判赔比例接近100%。
根据一审判决,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认为,于2016年3月29日至2018年8月7日期间买入风华高科,且于2018年8月8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011)报名,参与诉讼索赔。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次诉讼名单中,曾有“牛散”之称的全必树起诉金额达到5409万元。风华高科2018年年报公布显示,全必树持股数量1868.63万股,占总股本2.087%,列公司前十大流通股东第二位。但是在公司2019年一季度报告中,前十大流通股东已无该人。
刘鹏律师向记者表示,目前这种“牛散”起诉公司的情况还是很少见的。根据一审法院对风华高科证券索赔案的判决认定,公司虚假陈述实施日、揭露日、基准日已经确定下来,意味着受损投资者只要符合上述索赔条件,就可以主张索赔,挽回自己的损失。刘鹏律师还提示,本案索赔时效将于2022年11月22日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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