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辉丰索赔案诉讼代表人选定 暂停上市的辉丰转债债民也可索赔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南京中院”)近日在官网上发布一则公告,四位起诉*ST辉丰(002496)的投资者被推选为诉讼代表人。

法院公告显示,许光挺等原告诉*ST辉丰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普通代表人诉讼,南京中院于2020年9月16日组织原告在自愿担任本次诉讼代表人的候选人中进行推选,经过两次推选,陈艳琴、肖明忠、胡军3名候选人得票数符合规定的代表人当选条件,当选为本次诉讼的代表人。同时,根据规定,南京中院另指定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委派律师代理的原告许光挺作为本次诉讼代表人。

据介绍,代表人的诉讼权限包括代表原告参加开庭审理,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与被告达成调解协议,提起或者放弃上诉,申请执行,委托诉讼代理人等,参加本次代表人诉讼视为对代表人进行特别授权。

*ST辉丰投资者诉讼案源于2019年12月24日,公司因信披违规被证监会处罚。经证监会查明,*ST辉丰存在三项违法事实:2016年年报、2017年一季报、2017年半年报、2017年三季报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2016年年报、2017年半年报关于环保事项的披露与事实不符;关于公司高管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临时公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鉴于证监会正式处罚已经下达,凡是在2017年4月26日至2018年4月19日期间买入,并且2018年4月19日当天还持有*ST辉丰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6016)报名,参加集体诉讼。此外,符合上述条件的辉丰转债(128012)投资者也可参与诉讼索赔。

值得注意的是,因*ST辉丰2018年、2019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辉丰转债已于5月25日被深交所实施暂停上市。若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根据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深交所将有权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终止其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

*ST辉丰出现连续亏损,主要是因为 2018 年5月实施全面停产整治,以及部分子公司因园区统一要求进行停产整治,未能按期恢复生产以及部分资产减值等的影响。目前,公司大部分产品已经通过政府同意恢复生产,但全面复产并达到预计收益尚需时间。

*ST辉丰2020年半年报显示,公司今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总收入7.7亿元,同比增长3.4%;实现归母净利润-4834.1万元,上年同期为-7277.8万元,亏损幅度收窄。

记者 许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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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newshoo